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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
    基金配套工作安排的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于2015年12月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相关规定实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上述各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及基金业协会的通知,为配合指数熔断机制的推出,确保公募基金在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要求,对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相关业务处理原则进行如下说明:

      一、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的情况下,当触发熔断条件,导致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交易所当日不再恢复交易时,本公司所涉及的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同步暂停开放;当触发熔断条件,指数暂时熔断,交易所当日恢复交易时,本公司所涉及的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正常开放。

      二、当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时,本公司所涉及的基金将以两交易所中较早的收市时间为准同步暂停开放,即遵循“孰早原则”。

      三、本公司涉及指数熔断的基金为参与境内股票等权益类品种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因指数熔断暂停开放的,所涉及的基金在暂停开放期间内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申请。

      指数熔断机制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本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业务流程的调整改造,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相关业务处理原则,更好的配合指数熔断机制实施。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下述中邮基金旗下产品参加工商银行基金定投及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及柜台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享有基金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费率优惠期限

      工商银行:自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定投业务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定投业务及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1)(以下简称“中邮核心优选”)、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2)(以下简称“中邮核心成长”)、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3)(以下简称“中邮核心优势”)、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5)(以下简称“中邮核心主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6)(以下简称“中邮中小盘”)、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7)(以下简称“中邮上证380指数”)、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8)(以下简称“中邮战略新兴产业”)、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C(基金代码:590009/590010)(以下简称“中邮稳债A/C”)、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71)(以下简称“中邮双动力”)参加农业银行基金定投及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网银、手机银行、柜台等)新签约办理上述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农业银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定投业务解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定投业务及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农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1)(以下简称“中邮核心优选”)、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2)(以下简称“中邮核心成长”)、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3)(以下简称“中邮核心优势”)、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5)(以下简称“中邮核心主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6)(以下简称“中邮中小盘”)、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7)(以下简称“中邮上证380指数”)参加中国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申购业务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中国银行:自2016年1月1日起。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任一渠道(网银、手机银行、柜台等)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享有基金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费率优惠期限

      中国银行:自2016年1月1日起。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定投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申购及定投业务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银行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下述中邮基金旗下产品参加东亚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申购业务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

      经东亚银行手机基金销售平台办理国内基金申购业务,即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 。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

      投资者通过东亚银行经总行授权开展基金代销业务的分行网点柜面、东亚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基金销售平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国内基金业务,即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

      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三、费率优惠期限

      东亚银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定投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定投业务解释权归东亚银行所有,定投业务及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东亚银行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开户时填写的地址寄送认购确认书,及向所有新开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户确认书。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0-1618、010-58511618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