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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属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应勤勉尽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18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重要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注:1、发行人虽持有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64%股权,但其对天马微电子不具有实质控制权,不参与经营管理,故未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2、发行人虽持有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97.56%股权,但其对博灏投资不具有实质控制权,不参与经营管理,故未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厦门市财政局。

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见上一节“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13家联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为厦门国际信托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购买自己或对方发行的资管或信托计划,此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为102,050.20万元。此外,金圆集团、金圆产业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产品余额为3.575亿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购买厦门国际信托的信托计划共计3.2亿元,信托计划中,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委托人为金圆集团,具体构成如下:

金圆集团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信托计划具体构成金额单位:元

除此之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还有一笔信托计划金额为0.375亿元,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委托人为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构成如下:

金圆产业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信托计划具体构成金额单位: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国际信托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购买自己或对方发行的资管或信托计划,此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为102,050.20万元,明细如下:

厦门国际信托、圆信永丰基金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表单位:万元

2015年度,厦门国际信托、圆信永丰基金相关的关联交易明细如下:厦门国际信托、圆信永丰基金相关的关联交易明细单位:元

厦门国际信托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和金圆集团、金圆产业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信托计划均按照市场化进行操作。

根据信托合同,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风险,担保物贬值及变现迟延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以及信托资金到期无法偿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

法律和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信托合同中关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委托人(受益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获取信托财产运作状况的资料,并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受益人自信托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的受益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4)因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约定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要求赔偿;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有权要求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6)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受益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人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信托资金,并以信托财产承担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税收;

(3)委托人应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拥有者,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4)委托人应保证所交付的信托资金若属与他人共有财产的,应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5)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信托报酬;

(6)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中垫付了有关费用或因正当处理信托事务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由委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

(7)委托人(受益人)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信托计划财产或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8)委托人保证已就设立信托向其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保证参与本项目已取得内部授权和外部批准,手续合法有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信托合同,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风险,担保物贬值及变现迟延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以及信托资金到期无法偿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

法律和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三)关联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54,506万元,担保明细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厦门市财政局履行出资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厦门市财政局是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内设部门,副厅级单位。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和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等。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其股东,厦门市财政局。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许晓曦先生,46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业务员、部门副经理、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厦门国际金融管理学院董事长。

陈小林女士,52岁,大专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福建农林大学农经系农村金融教研组助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教育培训处职员、营销部科长、风险部助理、教育培训处副处长、银行保险部主持工作、客服中心副总经理、省公司副总经理。

黄昆明先生,49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厦门市审计局基建审计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厦门市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助理稽查员;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厦门市财政局基本建设与债务处处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洪文瑾女士,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薛荷女士,50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南京市体改委科员、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东街口营业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福建省华兴集团办公室负责人;福建省华兴创业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钢先生,46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历任花旗银行厦门代表处助理客户主任;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客户经理;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信贷控制部和风险管理部副处长、放款中心主任。

林漳龙先生,50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集团风控合规部总经理、职工董事。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厦门市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发展部、投资部、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黄威飘先生,51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历任厦门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厦门市国资委监事会稽查专员,厦门建发集团、厦门轻工集团、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莉女士,46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监事。历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办副主任;厦门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厦门紫星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咨询师。

丁爱忠女士,47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党办主任、监事。历任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配送中心经理助理、药品经营部经理助理、采购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杨清榕先生,47岁,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总会计师。历任厦门市贸发委计财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厦门市商贸局对台贸易处处长、厦门市商务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郑木清先生,48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总经理助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等主任科员、利率处负责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部高级证券分析师、投资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总裁特别助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助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助理、量化投资总监兼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外无兼职,在金圆集团子公司的兼职情况如下:

(四)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将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响应国家号召,更好地建设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厦门市委、市政府在厦门岛东部规划了约22平方公里作为两岸金融中心开发区域。2011年7月,厦门市政府批准,并授权厦门市财政局履行出资职责,设立了国有独资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海峡两岸产业对接重要载体、厦门金融投资控股主要渠道和两岸金融中心开发全新平台,自成立以来,金圆集团坚持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理念,迅速拓展业务局面,目前已形成贸易、金融、两岸金融中心开发运营与新兴产业投资等几大业务板块,并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477.33万元、124,085.49万元、198,981.16万元和45,363.28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迅速。201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组成;自2014年度下半年金圆产业成立以来,公司贸易板块收入大幅增加。因此,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高,较2013年度增长91.00%。

伴随着贸易板块的迅速发展,发行人的营业成本也随之大幅增长。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686.59万元、67,215.95万元、128,627.62万元和30,904.68万元。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从2014年度开始,贸易板块开始运营,该板块的收入占比较高。相应的,因贸易板块收入占比迅速提升,发行人毛利率也出现下降:2014年度,公司毛利率为45.83%,较2013年度的97.42%下降51.59%,主要是由于:(1)2014年度新增贸易板块,贸易板块毛利率极低,但是业务收入占比较大,从而拉低了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整体水平;(2)2014年度发行人利息净收入、金融板块的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未计入营业收入,而该类业务的净收入毛利率极高。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63,790.74万元、56,869.55万元、85,507.36万元和10,359.71万元。金融板块是发行人毛利润的主要来源,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金融板块毛利润占公司毛利润的99.82%、96.18%和92.28%。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上看,贸易板块目前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收入分别为66,665.29万元和124,272.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26%和62.90%;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金融板块收入分别为64,112.15万元、53,604.31万元和67,119.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67%、43.63%和33.97%,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3年度公司片区运营开发板块尚未实现收入;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片区运营开发板块收入分别为599.15万元和2,351.99万元,较往年大幅提升,但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仍很小。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从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上看,贸易板块目前是发行人的主要成本构成部分,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成本分别为66,594.03万元和124,360.5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9.07%和97.66%。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金融板块成本分别为0万元、83.79万元和2,306.00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0%、0.12%、1.81%,其中,2013年度金融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净收入入账,未单独列示主营业务成本。2014年度,公司片区开发运营板块对应的成本主要为人工费用,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片区开发运营板块成本分别为20.07万元和56.99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0.03%和0.04%,占比很小。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贸易板块

贸易板块为目前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业务板块。2014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收入为66,665.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26%;2015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收入为124,272.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2.90%。收入、占比均呈上升趋势。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大宗商品贸易是发行人贸易板块的主要收入来源,目前主要贸易品种有金属产品、化工产品和农副产品等。金圆产业首先秉持"风险第一"的原则,采购及定价机制可归纳为以销定购,在扣除成本费用后微利。以销定购机制,即“销售—采购—生产”流程。此种机制的目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各种物资进行以销定购,达到降低库存,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降低采购、保管成本,提高公司利润。开展贸易业务时,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交易量和合作情况进行议价,并运用保险、期货、期权等多种金融工具管理市场风险。

(2)贸易产品分类销售额情况

发行人贸易产品分类销售额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3)内外贸易情况

①内外贸易额及占比

发行人内外贸易基本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②贸易产品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发行人贸易产品营业收入及占比(国内贸易)金额单位:万元

发行人贸易产品营业收入及占比(国际贸易)金额单位:万元

③贸易产品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贸易产品毛利率(国内贸易)

发行人贸易产品毛利率(国际贸易)

(4)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发行人前五大下游客户销售情况表单位:万元

(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发行人前五大上游供应商采购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6)主要贸易品种的销售渠道分布情况

发行人主要贸易品种销售渠道分布情况表

2、金融板块金圆集团的金融板块主要包括信托、担保、金融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金融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厦门金财公司主要承担发行人对接两岸金融业务、主导进行市级金融投资的职能,其子公司包括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厦门创投系市政府开展有关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平台,厦门创投暂未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其他业务收入及投资收益。

发行人最近三年金融板块主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信托业务

发行人信托业务由厦门国际信托负责,发行人通过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厦门国际信托80%的股份。厦门国际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年1月。

厦门国际信托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信托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二是固有资金运作收益。信托业务主要是通过设立各类资金信托及财产权信托,为委托人管理信托资产,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固有业务主要是通过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及发放贷款等业务,取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①固有资产投资

在固有资产投资方面,厦门国际信托主要业务包括开展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金融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等。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资产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注:截至2015年末,厦门国际信托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账面金额为123,039.23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120,358.3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680.88万元。

截至2015年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资产规模进一步上升,投资资产余额364,370.80万元;其中信托产品投资余额123,039.23万元,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2651.43万元,股权投资余额50844万元,股票余额11,965.75万元,基金余额15,870.39万元。2015年度,厦门国际信托实现利息收入2,834.34万元,投资收益37,180.56万元。厦门国际信托的受托资产不计入金圆集团的资产负债表。

②信托资产投资

厦门国际信托期末信托业务统计情况表单位:笔,万元

厦门国际信托受托资产管理方式情况单位:万元

厦门国际信托受托资产投向情况单位:万元

发行人信托客户集中度

发行人最近两年信托资金前五大投向客户金额单位:亿元

发行人信托净资本和风险资产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1] 为自营资产口径下的净资产。

截至2015年末,厦门国际信托不良资产共5笔:

发行人信托不良资产情况金额单位:亿元

上表中除昌泰纸业1401、1402、1403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的四个项目均属于通道类业务,根据信托合同,该类信托产品风险由单一委托人承担,厦门国际信托作为受托人不承担项目风险,并按照委托人指令进行后续事务管理。因此,上述单一资金信托不会对发行人造成实际损失。

昌泰纸业1401、1402、1403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厦门国际信托已提前终止该集合信托,并已向委托人分配收益。

(2)担保业务

发行人担保板块由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主营业务包括各项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厦门担保原名厦门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是金财公司的子公司,即发行人的三级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厦门市财政局投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04年,厦门市财政局将厦门担保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厦门国际信托;2007年,厦门国际信托将厦门担保100%的股权转让给厦门港务控股;2010年,厦门港务控股对厦门担保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变更后厦门担保注册资本15,000万元;2012年,厦门港务控股将厦门担保100%的股权划转注入金财公司;后金财公司多次对厦门担保进行增资。截至2015年末,厦门担保注册资本为51,570万元。

厦门担保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获得担保费收入;二是通过自有资金投资运作获得投资收益。

发行人担保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单位:万元,户

发行人担保余额结构情况单位:万元,%

发行人担保余额行业分布情况

2014年末及2015年末发行人担保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注:占比指担保金额占总担保余额比重。

从担保余额客户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末,厦门担保单一最大客户担保责任余额占总担保余额的3.21%,最大五家客户担保责任余额占总担保余额的14.17%。由此可见,厦门担保对前五大客户的担保集中度较低,客户分散程度较高,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最近三年发行人担保余额期限分布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发行人担保代偿情况单位:个,万元

注:代偿回收率=本年累计代偿回收额/(年初代偿余额+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

担保代偿率=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截至2015年末,厦门担保资产总额达到82,330.4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3901.61万元,投资性资产规模62039.89万元,2015年实现投资收益3990.09万元。

(3)创业投资业务

发行人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创投”)运营,厦门创投自2011年12月成立以来,通过积极践行“母基金”发展战略,引导全球资本汇聚厦门,促进厦门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资本的长期增资。目前厦门创投运作的基金分三类,分别是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和城市发展基金。

①母基金

截至2015年12月末,基金累计完成54个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金额12.63亿元,主要投资于软件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国家战略重点发展产业:

发行人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创投共设立7支创投基金和2支股权投资基金,其中,有2支创投基金刚完成资金募集,尚未对外投资,故未在表中列示;表中的投资金额均为各只基金的投资金额,并非厦门创投的投资金额。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A已退出项目投资收益率为33%,基金D已退出项目投资收益率为33%。以上基金存续期为7-10年,基金投资回报情况需待基金退出后结算确认,基金投资情况参考上表。厦门创投的管理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费收入、创新类业务的管理费收入以及其它业务管理费收入。

从2013年末到2015年末,基金管理总额和投资金额如下:

厦门创投母基金管理概况

厦门创投作为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的股东,利润来源于基金的投资收益及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

②产业引导基金

2014年12月厦门市政府决定成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厦门市拟重点打造的十大千亿产业链建设。发行人作为市财政的出资代表,厦门创投作为产业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根据《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厦门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厦门聚集。厦门创投作为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利润来源于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费收入和参股子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

③城市发展基金

厦门创投与平安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合作拟设立2支城市发展基金投资于厦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毎支基金规模预计为100亿元。此外,厦门创投作为基金管理人,与平安银行合作,在漳州设立了一支城市发展基金,投资于漳浦县古雷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金规模为62.5亿元。

厦门创投作为城市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利润来源于城市发展基金的管理费收入。

(4)金融板块其他业务

发行人金融板块业务还包括基金管理业务和金融管理学院等,基金管理业务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信永丰基金”)负责,金融管理学院由厦门国际金融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

3、片区运营开发业务

发行人片区运营开发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负责,目前主要承担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配套设施代建业务。2014年度,片区开发运营板块实现代建业务收入599.15万元。

发行人代建的在建项目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发行人代建的在建项目回款情况单位:万元

代建的项目均合法合规:2012年6月11日取得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全部项目用地的规划意见函(厦规审函[2012]4号、厦规审函[2012]5号),2012年10月23日取得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开发用地红线的批复(厦府地[2012]304号、厦府地[2012]370号),2012年9月10日取得厦门市发改委关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市政道路一期、市政道路二期、金钟路以北片区、金钟路以南东片区、金钟路以南西片区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已取得上述五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4、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管理和租金收入,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为发行人投资建设的厦门国际金融中心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和办公楼租赁服务。厦门国际金融中心是两岸金融中心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环岛路会展北区,建筑面积108154平方米,地上49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212.65米,是两岸金融中心开发片区的地标性建筑之一。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4.06万元、1,990.15万元和1,585.91万元。

5、主营业务其他增长点

除上述主营业务外,发行人目前还有棚户区项目“统借统还”平台、公房改造、新兴产业投资等暂未实现营业收入但未来将成为发行主营业务收入有利补充的业务。

(1)厦门城市更新改造

厦门城市更新改造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公司”)负责,主要从事棚户区改造(含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片区开发等项目)、土地一级综合开发、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投融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等业务。

① 户区改造投融资管理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调度和融资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市政府授权城开公司作为全市唯一的棚改项目“统借统还”平台,具体工作包括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编制和各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将批准纳入统贷平台贷款的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报贷款,按照市政府与国开行确定的统贷统还模式统筹做好贷款资金的拨付、还本付息等工作,并使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政策性信贷资金,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吸引政策资金支持。

② 厦门城市更新改造

城开公司已与思明区政府下属国企合资成立承担思明辖区内的直管公房与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拟通过旧房改造等方式提升公房使用价值,城开公司将分享公房资产运营业务及价值提升红利。

(2)新兴产业投资板块

发行人新兴产业投资板块主要由发行人集团本部、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截至2015年末,新兴产业投资公司包括发行人投资参股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强”)、发行人子公司金财产业控股投资的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控股投资的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博灏”)和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芯集成”)。其中对厦门天马、厦门博灏、联芯集成的投资通过第三方回购退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厦门华强、厦门天马、厦门博灏、联芯集成投资总额已达940,386.22万元,2016年度计划对联芯集成投资4.4056亿美元,对厦门华强预计投资2.075亿元。投资资金由厦门市财政局分期注资拨付,2017年暂无投资安排。

发行人新兴产业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2] 股东金圆集团以货币出资10亿元人民币,10,50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20%,溢价款项89,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①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

厦门天马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88亿元,主要从事中小尺寸显示屏的研发与生产,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属厦门千亿产业集群之一。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一期总投资额70亿元,二期总投资120亿元,一二期总投资190亿元,资本金总投88亿元,金财产业出资比例为64%(即56.32亿元),其他三方股东合计出资36%。2012年12月29日,厦门天马项目一期国内第一条第5.5代低温多晶硅(LTPS)TFT-LCD及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全线打通;2013年6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小范围批量出货;2014年初产能开始快速爬坡,2014年4月份产能达到正式投产标准。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移动终端、车载显示、娱乐显示、工业仪表、办公显示等中小尺寸中高端显示市场。项目建成达产后,有助于推动地方产业升级,有助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新产业的聚集和示范。

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二期于2014年12月开始建设,将建设第6代低温多晶硅(LTPS)TFT-LCD及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于2016年2月点亮生产线。二期项目玻璃基板尺寸为1500mm*1850mm,LTPS阵列基板玻璃每月投入量3万片,彩膜基板玻璃每月投入量6万片,年产显示屏或模块8,210万块。

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厦门天马其他三方股东承诺同意自厦门天马二期项目首期增资款到位之日起5年期满前内,受让(或指定其关联公司受让)金财产业持有的厦门天马64%股权,受让价格为出资本金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金财产业不参与厦门天马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厦门天马经营风险。

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合资方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同属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国际”)控制。中航国际成立于1983年4月12日,注册资本957864.17万元,公司前身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控股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中航国际在全国各大主要城市均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46个国家和地区建有107家海外机构,客户遍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深天马、飞亚达、中航地产、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船舶控股有限公司八家国内外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航空、贸易物流、零售与高端消费品、地产与酒店、电子高科技、资源开发六大领域,并以国际航空为核心业务。截至2015年末,中航国际资产总额28,196,185.12万元,负债总额21,324,234.62万元,净资产6,871,950.5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283,768.29万元,利润总额744,445.07万元。

②厦门华强文化科技项目

厦门华强文化科技项目由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2,500万元,发行人投资参股20%,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厦门华强将利用厦门滨海旅游资源,打造集文化产业研发基地、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大规模文化旅游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亿元,其中一期厦门方特梦幻王国主体工程于2012年10月基本完工,2013年4月28日开业,项目以科幻、动漫结合互动式娱乐为最大特色,包括飞越极限、逃出恐龙岛、生命之光、飞翔之歌等40多个主题娱乐项目,2015年厦门方特梦幻王国接待游客合计86.97万人次。

二期主题公园中国东方神画(即为华强集团招股说明中所提“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暂定名)”),将采用高科技融合动漫卡通、电影特技等国际时尚娱乐元素和中国传统文化,项目预计于2016年下半年开园,一期及二期预计年接待游客600万人次,成为粤东、浙闽地区“辐射式”文化旅游支柱和品牌。目前二期主体公园土建工程中地下施工已完成,建筑物大部分已封顶。道路已建设完成。装饰工程、空调消防工程、园林园建工程已开始进场施工。

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文化内容产品及服务和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主营业务的大型文化企业,通过实施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战略,公司形成了以创意设计为龙头,以特种电影、动漫产品、主题演绎、影视出品、影视后期、文化衍生品、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主要内容的优势互补的全产业链。2010年至2014年,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五年获评"中国文化企业30强"。

③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财政局厦财外(2014)12号文批复,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与厦门友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宏贸易”)共同设立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灏投资”),注册资本为20.5亿元,金圆产业出资20亿元,出资比例为97.56%。博灏投资将投资LED外延、芯片的研发与制造产业化项目和微波项目。

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厦门友宏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出资到位之日起5年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回购金圆产业持有的博灏投资的所有股权,回购价格为出资本金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对不参与博灏投资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损失,不承担博灏投资经营风险。

④联芯集成电路

根据厦门财政局厦财外(2014)49号文批复,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与台湾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联电”)、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共同设立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69,779.40万元,发行人计划出资37.42亿元,已完成出资10.39亿元,持股29.47%。厦门联芯集成电路项目预计总投资额62亿美元,预计于2016年第四季度试投产。

联芯集成公司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联芯集成公司主要是晶圆代工,接受其他IC设计公司(如联发科、高通、博通公司等)委托制造集成电路产品,产品主要供应电子信息领域,包括计算机、手机、汽车电子、军事应用等多方面领域,因为产品定位较为高端,进入门槛高,市场竞争较小,因此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预计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12寸晶圆产能将达到每月5万片,年创产值9.3亿美元。

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和福建电子信息公司的资本金全部到账后第7年开始,三年内由台湾联电完成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为实际投入资本金加10%的固定收益。发行人不参与联芯集成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损失,不承担联芯集成经营风险。

台湾联电成立于1980年,是台湾第一家半导体公司,是世界晶圆专工技术的领导者,持续推出先进制程技术并且拥有半导体业界为数最多的专利。台湾联电的客户导向解决方案能让芯片设计公司利用本公司尖端制程技术的优势,包括通过生产验证的65纳米制程技术、45/40纳米制程技术、混合信号/RFCMOS技术,以及其它多样的特殊制程技术。联电在全球约有12,000名员工,在台湾、日本、新加坡、欧洲及美国均设有服务据点,以满足全球客户的需求。2015年度台湾联电营业收入为14,483,042万元新台币。

(三)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

1、在建项目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和拟建工程项目包括代建项目如下:

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厦门(新)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是厦门市财政局于2012年作为发行人资本金注入,该项目包括厦门(新)站前南北广场、BRT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停车场、地下轨道交通1、4号线土建预留工程、高架桥、道路、地下停车场及地下商业广场等。项目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于2008年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厦门(新)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于2007年12月14日获得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新)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投[2007]749号)。

此外,在建工程中还包括金融中心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以及大楼展厅的建设,截至2015年末,账面价值合计267.12万元。

2.拟建项目

无。

(四)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1、贸易行业

①外贸行业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的出现以及国家的产生,国际贸易随之产生并发展起来。进口在国民经济、人民生活中的影响举足轻重,出口又是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贸易对我国经济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2012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长低迷,主要发达经济体增长动力不足,新兴经济体则面临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速回落的双重压力。外需不振、贸易摩擦升级、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等因素给我国进出口贸易造成极大压力。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26.43万亿人民币(折合4.30万亿美元),扣除汇率因素同比增长3.5%,较上年下滑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4.39万亿人民币(折合2.34万亿美元),同比增长6.1%;进口12.04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9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0.52%;贸易顺差2.35万亿人民币(折合3824.56亿美元),扩大47.66%。总体来看,受国内外经济不景气影响,进出口贸易呈下滑趋势,其中货物进口受影响较大,同比增长较上年下滑6.7个百分点,但我国贸易进出口增速仍快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市场份额稳中有升,保持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我国近五年进出口贸易情况单位:亿美元

②内贸行业

内贸即国内贸易,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府对国内贸易的经营管理逐步放开,鼓励支持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等投资内贸领域,内贸投资、融资的渠道大大增多、拓宽,国内贸易投资体制已经基本完成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转变。此外,内贸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完善,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截至2014年末,全国公路里程数为446.39万公里,较上年末增长2.47%;铁路营业里程数为11.18万公里,较上年末增长8.44%;定期航班航线里程为463.7万公里,同比增长12.93%。总体而言,国内贸易的发展呈现较好的势头,但近年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十分复杂,经济运行中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内经济正面临新常态下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增速逐年放缓。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36,138.7亿元,比上年增长7.27%,增速下滑0.42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89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7%,名义及实际增速均有所回落,但仍保持稳健增长。总体来看,我国消费市场仍处较低的起点,经济发展将会有力促进我国庞大内需的释放,内贸行业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但行业发展也会促使竞争更为激烈,对于行业内公司的资金、货源、物流网络和管理等方面形成更大的综合性挑战。

③行业发展趋势

2015年,国际经济形势走势依然不确定,抑制世界经济复苏的因素难以根本消除,进出口贸易受外部需求疲软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难有起色;国内经济温和回升,新的城镇化拉动内需政策将加大基础设施领域的公共投资力度,推动各区域经济平稳增长,国内市场空间将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另一方面,随着贸易行业竞争的日益剧烈,贸易行业的发展趋势要求贸易企业由简单中间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贸易企业通过提供物流、金融、信息等综合服务获得新的生存支点,服务链的延伸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新的竞争格局下资金实力雄厚、业务规模大、专业性强、管理水平高的公司在提供综合服务方面更具有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大型综合类贸易企业具有快速发展的实力和优势,而中小贸易企业则由于综合服务能力的欠缺而制约其未来的发展。

2、金融投资业务

①信托业务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在金融行业中,信托业务范围最为广泛,可以同时涉足资本、货币和实业三个市场,因而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规定下,信托业混业特征已成为其天生的制度优势,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颁布,开启了银信合作的先河,我国信托行业也由此进入了高速的发展阶段。

②担保业务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因其信用水平低,在发展中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国内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运而生。从1993年至今,在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以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迅速发展。截至2014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余额21,704亿元,同比增长13.5%,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590家,同比增加188家,增长2.2%,其中国有控股1,907家,占比22.2%,民营及外资控股6,683家,占比77.8%;行业实收资本8,7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2%。新增担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5%。

③创投业务

创业投资指向处于创业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在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以权益资本方式存在的私募股权投资形式。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包括融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个阶段,从募集资金来源看,民营资金、个人富裕资金、地方政府引导资金和海外资金是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融资渠道;退出方式上,IPO仍然是创业投资基金最主要的推出方式,特别是在2009年创业板推出后,在创业板市场高溢价推出成为创业投资基金最青睐的退出方式。创业投资一方面具有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但另一方面又因其高回报性吸引了大量的资金,进而带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区域开发领域

①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载体,是衡量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仅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而且可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增长。

②行业政策

2004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这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的必然要求,代表着投资体制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随着“代建制”的推广,专业化的代建新兴市场即将应运而生,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和发展潜力。而且,随着我国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委托代建的市场范围还会逐步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之中。因此,委托代建将是一个潜力巨大、可持续发展的新兴市场。

③行业发展趋势

发行人主要代建项目位于厦门区域。厦门位于福建东南部,是我国传统的对外通商口岸、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也是首批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城市之一。厦门是福建省下辖的副省级城市,也是我国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厦门的主体—厦门岛南北长13.7公里,东西宽12.5公里,面积约132.5平方公里,是福建省第四大岛屿。厦门港海岸线全长234公里,是条件优越的海峡性天然良港,历史上就是我国东南沿海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厦门市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发行人在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背景下成立,战略定位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主体、两岸金融产业的对接平台及投融资主渠道,肩负着建设运营两岸金融中心、促进优化海峡两岸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发行人对海峡两岸金融产业交流有重要意义。

2、发行人是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成立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厦门市15大国有集团之一,获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较大。自发行人2011年成立以来,已多次获得厦门市财政局注资,后续将继续得到厦门市政府和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发行人债务规模较小,负债率低,财务弹性良好,与国内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3、发行人成立以来,作为厦门市政府重点打造的产融投资集团,坚持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理念,业务运作模式清晰,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已形成涵盖贸易、金融投资、两岸金融中心开发运营与新兴产业投资等四大业务板块,并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方面取得一定成果。随着新的优质资产和股权相继注入、公司对既有业务的整合陆续完成以及厦门金融行业整合发展、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持续增强。

4、发行人自开拓贸易板块以来,业务发展迅速,2015年1-9月贸易板块收入已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凭借发行人的股东背景、团队在贸易领域的丰富经验、强劲的信息、金融、渠道资源和优秀的时间窗口把控、风险防范能力,以及目前已积累的稳定上下游客户资源,发行人贸易板块竞争优势将逐渐增强,未来发展和盈利能力可期。

5、发行人下属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已稳健经营30余年。该司成立以来与各级地方政府和经济实体合作密切,与战略伙伴实现共赢,为厦门及周边地市的经济发展筹集到数百亿资金,已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和口碑。

6、发行人下属的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是厦门市第一家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机构,中国担保联盟成员,2005年发起设立福建省信用担保协会并任副会长单位,现为厦门担保典当协会会长单位,连续多年获得厦门担保行业最高资信评级。公司多年来以良好的服务扶持了一大批中小企业,成为闽南地区综合实力最强、业务品种最齐全、最受银行和中小企业欢迎的大型专业担保机构。公司是“厦门市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资金”受托管理单位和厦门市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扶持资金合作担保机构。曾荣获国家级“应对金融危机中支持中小企业表现突出的担保机构”、“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单位”等荣誉。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致同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审计报告》、《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审计报告》和《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6年1-3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