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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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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新规满月 A股定增“瘦身”明显

2017-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尤霏霏 制图

⊙记者 邵好 ○编辑 孙放

再融资新规推出月余,A股定增市场已“模样大变”。

上证报资讯统计数据显示,自2月17日以来的短短一个月内,已有46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方案,36家对再融资方案进行调整,而同期新启动定增计划的公司仅有十家。另一边,可转债、优先股、企业债等融资模式迅速升温,如贵阳银行启动优先股方案,另有14家公司有意推出可转债,更有1944.5亿元的企业债蓄势待发。

在资深业内人士看来,上述变化正是监管层意图的实现,近年来快速膨胀的定增市场正逐渐回归理性和正常状态,而诸如可转债、优先股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则将发挥其应有效用。尤其是在新一批定增批文迟迟未见,可转债审核有所提速的背景下,预计A股的再融资格局还将继续分化。

定增遇冷

过去的一个月内,已有46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方案,36家对再融资方案进行调整。尽管部分公司并未明确具体原因,但“市场因素”、“政策因素”等表述已频频出现在终止公告之中。

“监管思路已非常明确,我们的定增业务正在谋求转型,合适的并购项目、可转债都是方向。”沪上某私募人士对记者表示。

该私募所面对的情况正是市场变化的微观写照。2月17日推出的再融资新规在定增定价机制、融资规模、时间间隔、公司资质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上证报于2月20日刊发的《新规重塑再融资生态 1749亿定增或按“暂停键”》一文就明确提出,新规波及的上市公司至少有86家,其共计划定增募资1749亿元。

情况的确如此,过去的一个月内,已有46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方案,36家对再融资方案进行调整。尽管部分公司并未明确具体原因,但“市场因素”、“政策因素”等表述已频频出现在终止公告之中。

如2月28日宣布终止定增的云铝股份明确提出,方案终止与再融资新规有关。公司公告称,对照再融资新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逐项自查,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为2016年10月20日,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故决定终止定增。

与此同时,调整方案者则更是紧贴新规要求,将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缩减拟发行股份数量以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等,几乎成了“规定动作”。例如2月17日便宣布停牌修订定增方案的深中华A,便在其修订后的方案中,将定价基准日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将发行数量从不超过1.263亿股缩减至不超过1.103亿股,新的拟发行数量又恰好是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

一边是此前推出的定增方案密集调整、终止,另一边是新推出的定增方案大幅减少。数据显示,2月17日以来,新启动的定增方案仅有10个,远低于历史同期水平。不仅如此,这些方案在设计之初便已参照再融资新规,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定价机制均符合现行规则。

多样融资

分析人士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来说,现在发行可转债已经比定增要更加容易,加之前提条件已经对公司质地有了初步筛选,市场资金也颇为认同。此外,优先股、配股等融资工具也逐渐发力。

定增市场趋冷,而可转债、优先股等此前相对受“冷落”的融资工具则重回上市公司视野。有投行人士表示,此前定增门槛低、易操作,没人愿意做可转债,现在定增收紧,可转债则有望成为替代部分定增的热门融资方式。

数据显示,2月17日以来,已有14家上市公司宣布启动可转债方案,其中不乏长江证券、东方财富、江阴银行、中南文化等公司的动辄十数亿元的融资方案。嘉澳环保则更是终止了此前的定增方案,转而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

“近期定增批文下发明显放缓,可转债的审核则颇为迅捷,反馈意见的回复难度也较定增稍低。只要发行方条件达标,可转债很快就能解其资金之渴。”有投行人士分析称。据介绍,此前,相对于定增几乎“无门槛”,可转债发行的关键条件主要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6%、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含公司债与企业债)不超过净资产的40%、净资产低于15亿元时需要追加进行担保等。

该分析人士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来说,现在发行可转债已经比定增要更加容易,加之上述条件已经对公司的质地有了初步筛选,市场资金也颇为认同。

除了可转债,优先股、配股等融资工具也逐渐发力。例如,贵阳银行3月7日就宣布,拟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优先股,融资规模不超过5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更好地满足一级资本监管要求。国轩高科则在3月18日宣布终止定增方案,转而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募集不超过36亿元资金用于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等五项原定增募投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另一项重要融资工具,企业债依然是不少上市公司的心头好。2月17日至今,已有41家上市公司宣布将发行企业债,合计涉及融资额高达1944.5亿元。

机会何在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过去定增,尤其是三年期定增的参与者很大程度上是倚重“价差”套利,现在套利空间不再,投资机构则应把关注重点放在公司研究上,跟随上市公司一同成长。

在采访中,多位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再融资新规几乎将以往鱼龙混杂的定增套利空间“熨平”,频繁融资、过度融资的上市公司,以及利用定增定价机制套利的投机者都将被清理出市场,使市场参与者重回公平、理性的投融资环境。

在此情况下,如何满足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需求,也就成了市场参与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与定增相比,诸如可转债、优先股等工具都不受发行间隔限制,目前公司大多会择其一而用,其实也可以考虑交叉使用。”某投行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资本运作战略安排较为积极的发行人,完全可以细致筹划未来的再融资工作规划,以及多类再融资工具预案使用的时间表,再融资工具可以按照“可转债>定增>配股>公开增发”顺序使用,此外,优先股则比较适用于银行业。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由于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不受18个月的时间间隔限制,因此,在符合现行并购监管精神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实现协同效应依然被监管层所鼓励。

实际上,不少市场人士也都认为,过去定增,尤其是三年期定增的参与者很大程度上是倚重“价差”套利,而非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现在,套利空间不再,投资机构则应把关注重点放在公司研究上,跟随上市公司一同成长。

前述私募人士也表示,公司上市自然要融资,过去“吃相难看”的定增套利模式被叫停,包括可转债、优先股在内的更加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将脱颖而出,并且,不排除会有更新型的融资工具被市场所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