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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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7年7月4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17年7月12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其胜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公司股份106,736,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5%。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公司股份78,998,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27,737,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736,108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53,763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艳、李文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