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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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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2017-09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李雪峰先生工作业绩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卫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雪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雪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附件:李雪峰先生简历:

李雪峰,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程师,中共党员。1984年7月西北轻工业学院玻璃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11月至2015年10月:利比玻璃制品(中国)有限公司工厂厂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利比玻璃制品(中国)有限公司工程与项目总监。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凤阳公司副总监,2016年12月至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中心生产总监。

李雪峰先生未持有德力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2017-095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予以追认的议案》

同意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天睿”)投决委员会作出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森数字”)的10%股权作价人民币壹亿元予以对外转让的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予以追认的公告》(公告号:2017-09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雪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号:2017-094)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号:2017-09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2017-09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15:00至2017年8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予以追认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8月24日15:00至8月25日15:00前。

2、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凤阳工业园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4、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童海燕、俞乐

(2)联系电话:0550-6678809

(3)传 真:0550-6678868

(4)电子邮箱:yl@deliglass.com

5、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1”,投票简称为“德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有效期限: ;

□按委托人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投票 □委托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2017-097

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

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的的议案》,同意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天睿”)投决委员会作出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森数字”)的10%股权作价人民币壹亿元予以对外转让。”的决议。

2、本次对外投资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85号B333号

法人代表:张轶弢

实收资本:1198.1788万元,注册资本 1198.1788万元

成立日期: 2003年11月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电脑动画设计;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8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3月1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本次转让股权前后股权结构

在本次转让股权开始前,若森数字工商登记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在本次转让股权后,股本变更为:

3、标的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5927.21万元;营业收入5094.13万元;净利润-288.06万元;资产总额:8636.16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B50341号审计报告。

4、交易标的主要业务介绍

若森数字是一家集动画技术研发、影视制作、动画教育、游戏研发、品牌发行等业务为一体的科技型文化公司。公司具备国家动画电视剧制作许可资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国家动漫企业资质,拥有强大的品牌原创力量以及媒体、游戏、影视等行业上下游广泛业务合作资源。公司目前人数约400人。公司目前已经搭建起“动画生产”、“技术研发”、“人才培养” 和“互联网娱乐”多位合一的企业架构体系。 以IT技术为核心竞争力,打造文化产业泛娱乐生态圈。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合计10%股权)转让予张轶弢(乙方1)、吴震(乙方2)、刘阔(乙方3)、刘光辉(乙方4)四位自然人(总体简称“乙方”),乙方同意按以下比例受让该等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乙方1受让公司5.00%股权,乙方2受让公司2.05%股权,乙方3受让公司2.05%股权,乙方4受让公司0.90%股权;

2、甲方同意在乙方履行第二条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且在乙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的股权质押给甲方后,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之工商变更手续;

3、乙方将依法承担并享有该等股权承载的相应义务及权利。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其所持标的公司10%股权以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的价格转让予乙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理对价,是基于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等股权。乙方具体受让比例及价格情况如下: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在本协议生效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价款为上述股权转让款的20%,即人民币2000万元,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按其受让公司股权等比例分配转让款数额。同时乙方按照10亿人民币对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估值,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以此估值将其各自所持有的价值共8000万的标的公司股权质押给甲方(质押协议各方另行签订),甲方收到首批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完成相应质押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二个月内(最迟不超过2016年11月30日)乙方向甲方如下账户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股权转让金,即人民币8000万元(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按其受让公司股权等比例分配剩余的全部股权转让金数额):

户名: 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开户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7442410182600088896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向其质押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解质押。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产生的有关该等股权的任何争议或纠纷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均自行承担;

7、甲方与乙方以及乙方的董监高成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本次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股权的行为已得到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若乙方届时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则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后可指定与甲方无关联的第三方受让该股权或将股权返还给甲方,并需配合完成工商变更之手续,因此所涉及的工商变更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其在成为公司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 转让费用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变更登记费用、工本费用等相关费用等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六条 变更登记

乙方受让标的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本次股权转让前适用的公司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守约方因此承担的一切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应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与依照本条主张承担违约责任相互不冲突。

四、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主要目的是获得投资收益。经测算,本次投资收益,扣除成本和与管理合伙人的分成比例后,该笔收益本公司可获得税前投资收益约5,266.8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六、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国金天睿(委托人)与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中关于约定的“投资退出:根据项目投资后的运营情况,受托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适时对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进行审议并决策,决策后由受托管理人具体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的退出方案”条款,国金天睿根据其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已完成相关的转让行为。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将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流程对上述转让行为予以追认。本次交易在实施时未及时履行上市公司的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系公司对上述《委托管理合同》以及相关规则上的理解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