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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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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去职务的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7—04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去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洪学春先生递交的报告:洪学春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常务副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学春先生辞去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去职务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后续,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尽快增补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

洪学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洪学春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7—04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来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持续督导主办人的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17年6月完成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中信证券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该项目原持续督导主办人麻锦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程越先生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更换后,中信证券关于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主办人为俞力黎、程越。

本次持续督导人员变更后,俞力黎女士和程越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持续至督导期结束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程越先生简历:

程越先生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硕士。2014年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项目、光大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南华期货A股IPO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