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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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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7-05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内容详见2016年8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

一、本次到期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期限:2017年4月21日—2017年7月2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20%,上述内容请详见4月22日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截至2017年7月24日(21日理财到期,24日资金到账),50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89.04万元,公司将本金50亿元及3,989.04万元理财收益收回到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1、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677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理财期限:2016年9月13日—2016年12月13日;预期收益率3.20%或3.70%,上述内容请详见9月14日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截至2016年12月13日,50亿元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677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89.04万元,公司将本金50亿元及3,989.04万元理财收益收回到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内容请详见12月14日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2017年1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期限:2017年1月20日-2017年4月20日;年化收益率3.20%,上述内容请详见1月25日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截至2017年4月20日,上述50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89.04万元,公司将本金50亿元及3,989.04万元理财收益收回到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内容请详见4月22日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2、仍在履行的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亿元购买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类型:存款;预期收益率:以支取日计息,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上浮48%,仍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05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刘宝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3人,董事张德林、董事童小川、董事金焘、董事张华民、董事张元杰、董事高名湘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现场出席0人,监事田玉双、监事黄彪、监事沈余生、监事曹明江、监事刘藏会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了此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小雨、康娅忱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7-05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项议案已于2017年7月24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8日、2017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39,190,872元变更为1,734,070,8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7年7月26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公告期满后,本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凭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收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胡晨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电话:010-88010959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88010958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10-88010959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