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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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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09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为推动公司“大PPP”运营模式“大生态+泛游乐”产业的实施落地,切实提升公司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能力,近日,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监利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监利县锦沙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滨江公园(二期)景观工程、老江河故道湿地公园景观工程、湿地新城景观工程在内的4个项目打包建设达成合作协议,进行分步实施,并成立项目公司,作为以上4个项目建设、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和投融资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监利县人民政府

监利是荆楚古县、文化名城。监利孕育自长江、汉水,诞生于古云梦泽,境内有大溪文化和龙山文化等新石器时代遗迹,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进入“十三五”后,监利以后发赶超、全面振兴为主旋律,以“工业倍增、农业转型、城乡同治、民生共享”为主目标,不断更新理念,换道超越。

关联关系:公司与监利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监利县生态环境及文化旅游配套工程

2、项目地址:湖北省监利县

3、主要建设内容:1、锦沙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投资额约1.8亿元;2、滨江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投资额约5亿元;3、老江河故道湿地公园景观工程,投资额约2.2亿元;4、湿地新城景观工程,投资额约20亿元。

4、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约29亿元人民币。

5、项目计划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时间暂定为3年完成。

(二)双方合作模式

结合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甲、乙双方可采用EPC+PPP的合作模式(单项单议),实施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投融资及开发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工作,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市场化运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拟合作项目进行整体统筹与安排,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机制;督促专业咨询机构尽快完成采购文件编制、项目合同起草等内容。

2、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资料,为各个工程、项目的报批、规划、建设、融资等相关工作的推进提供支持与帮助。

3、负责工程建设前期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及建设过程中项目周边矛盾的协调处理,协调电力、电信、给水、煤气等市政配套专业部门与乙方配合施工。

4、负责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根据项目指定相关业务单位与乙方对接,进行项目策划、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以及进行项目洽谈。

5、负责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条件成熟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若乙方中标,与乙方签订投资合同书。

6、负责保障乙方在监利投资的环境。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托监利县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监利县城市建设、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在文化旅游策划、投资运营、景观设计及施工等方面优势,科学完善监利县城市建设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

2、参加甲方组织的招标,若中标,乙方同时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

3、乙方负责组织优秀团队为甲方推荐的项目提供咨询、可研、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有关服务。

4、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移交工作。

5、配合审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审计及监督。

6、根据正式经济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投资义务。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系推动公司“大PPP”运营模式“大生态+泛游乐”产业实施落地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项目的顺利开发及运营,在切实提升公司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与运营能力的同时,将紧抓监利县城市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的契机,提升公司大项目承揽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2、如果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 2017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将视正式合同的签订与实施而定。

3、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协议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因协议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