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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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上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四川省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据四川省统计局数据: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2.7亿元,同比增长12.4%。按销售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6712.7亿元,同比增长12.4%;乡村零售额1599.9亿元,增长12.7%。商品零售7158.4亿元,增长12.3%。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3613.6亿元,增长13.1%。从热点商品看,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8.2%,日用品类增长19.8%。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经营结构、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强化门店建设,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势头。报告期,公司实现含税商品销售收入394869.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2.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6%。另外,2017年增值业务收入29787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1%。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1、不断开拓增值业务种类

公司长期坚持“商品+服务”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增值服务项目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能有效增强门店集客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客户忠诚度,真正体现了“服务大众、方便人民”的服务宗旨。报告期公司新增以下服务项目:摩拜单车战略合作、川航里程扫码付、工行二维码支付、建行龙支付、银联二维码付、世纪源通燃气代收、新繁燃气代收、燃气改造业务费代收、双流岷江自来水代收、拉卡拉积分兑换业务、乐山电费代收、114平台医院挂号业务。

2、农产品业务

2017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利用资源向零售上游产业探索,设立了成都红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减少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营业额和盈利。成都红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设立,也证明了公司的开拓创新精神及能力。

3、精准扶贫

报告期内,红旗连锁与简阳市金渔池村签署产业精准扶贫合作协议,双方将打造“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线下零售龙头企业+线上电商平台”的O2O贫困村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渠道,带动贫困村民增收致富;与邛崃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合力打造成都市区县首个地方文化品牌专柜—“醉美邛崃”产品专柜,为当地农副产品等提供良好销售渠道;还与四川发展国源农投合作,在红旗连锁500家门店共同设立“凉山州农特产品红旗扶贫专柜”,通过产业精准扶贫,助推凉山州脱贫攻坚。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世如以个人名义向四川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微爱同行”公益活动捐款100万元,定向用于贫困地区妇女精准扶贫公益活动;向巴中市通江县兴隆乡渔池贫困村捐赠3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通过成都市慈善总会向6.24茂县灾区捐助300万元。

4、门店布局、优化商品结构

公司一直注重门店的网络布局情况,开设新店之前,公司对拟开店地区做了大量分析工作,剖析其潜在经营价值。同时对成熟门店的经营销售情况进行分析,缩小了部分门店的经营面积,并关闭了一些长期销售不理想的门店。

经济、物流的发展促使消费者的购物需求进一步提升。对此,公司调整商品结构,派专人赴国外针对性地展开调研工作,为消费者挑选质量过硬的进口商品。同时,对个别门店提档升级,采用全新的装修风格、布局,门店中划出进口商品专区,为公司挖掘潜在的消费者。

报告期,公司新开门店85家,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有门店2713家。

5、大数据分析

2017年6月7日,公司红旗云大数据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依照“顶层设计、安全共享、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数据管理和数据服务,将数据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和运用,实现运营分析、客户营销、风险管控、外部监管等功能,推动数据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与合作伙伴实现公开、共享。红旗云不仅有助于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还可为红旗连锁上千家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提供相应的数据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数据参考和建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7年4月投资新设一家子公司:成都红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实际出资。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3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曹曾俊先生、梁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3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年7月25日13: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 7月14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3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2、 投资额度

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3亿元人民币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 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 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的情况

1、2016年8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500万元,购买农商银行发行的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6199-红旗专享)。详见2016年9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73)。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0月30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2、2016年1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购买农商银行发行的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6290-红旗专享)。详见2016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86)。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2月16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2、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