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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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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根“揭”底! 上交所现场检查来了

2018-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上交所在连续两份“重磅”规则中都加入了“现场检查”,这显然不同寻常。这种“核实底层信息和数据,揭开信披面纱”的一线监管方法,不同于往常的监管手段,无疑是对现有监管模式的重大改变和创新。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祝建华

近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停复牌新规”的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其中有一处规则的“威力”不容忽视:对于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期满拒不复牌等行为,上交所可以通过采取现场检查、强制复牌等监管措施进行督促。

此前,上交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已经新增了“现场检查”的条款,规定上交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检查,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

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上交所在连续两份“重磅”规则中都加入了“现场检查”,这显然不同寻常。这种“核实底层信息和数据,揭开信披面纱”的一线监管方法,不同于往常的监管手段,无疑是对现有监管模式的重大改变和创新。

有市场人士认为:“新指引和新上市规则特别添加的现场检查等措施可能是一个信号,更大的潜台词是,未来交易所开展现场检查可能会成为新常态。”

跑起来——首份“检查令”4月发出

上市规则作为上市公司需要遵守的“基本规范”,从现场检查条款出现的位置看,效力绝非“泛泛”——在股票上市规则中,它属于“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据接近监管机构人士透露,现场检查措施这次并非“横空出世”,在以往的规范中已透露出动向。证监会2017年末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明确了“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自律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包括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内容”,这是上交所开展现场检查的上位法依据。证监会也多次强调通过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联动提高IPO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为资本市场守好“入口关”的重要性。

随后,现场检查被快速吸纳到上交所各层级的核心规则中。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内容今年已经被载入其“根本大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在与上市公司重新签订的《证券上市协议》中也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内容。此番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则补强了现场检查的制度细节,乃至本次停复牌业务指引也将现场检查作为应对滥用停牌等市场乱象的“杀手锏”,各类规则层层渗透,足见现场检查起点之高。

据了解,上交所早在2017年2月就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执行部,并于当年6月启动了首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2018年4月,首份上交所名义的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正式“跑了起来”。

迎上去——两大方向“标本兼治”

据透露,目前上交所的现场检查主要分为两大重点方向:一是与证监局联合开展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二是承担IPO现场检查。

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强调的是快速反应,将问题拦截在前端。据透露,前不久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颇受市场关注,但上交所很早就开始关注并购重组领域存在的巨额商誉风险,并已经有针对性地完成了几单相关方面的现场检查。其中就包括上市公司通过高溢价现金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套取上市公司利益、商誉减值不充分、跨界并购后缺乏有效管理机制甚至导致对子公司失控等典型案例。通过现场检查的及时出击,前移了监管站位,防止问题扩大并进一步恶化,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主动式、预防式监管。

IPO现场检查,则是发行审核与一线监管的协调联动,对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防止企业带病上市、营造健康的IPO市场环境和审核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据悉,在证监会统筹安排下,目前两个交易所已承担了相当数量的IPO企业现场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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