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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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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场能有充分的博弈手段和空间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兰 波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1月12日在出席第23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新股上市首日有44%的涨停板限制,这种人为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而且没有交易量,而没有交易量的价格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个人觉得应该取消”。

环视全球,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是没有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规定的。在沪深股市设置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是我国证券市场在特定发展阶段的特定行为。随着证券市场相关制度的不断改进,交易环境的不断进步,取消在特定阶段设置的规定也顺理成章。尤其在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及推动科创板并且试行注册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尽快落地之时,都需要对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制度做出新的规范和约束。

28年来,新股上市规则一直在调整和优化,目的就一个,就是让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内在价值。当年的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从实效看,也确实使火热的短期股价爆炒现象逐步降温。但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的严监管环境下,内幕交易、欺诈上市、操纵市场及各种利益输送行为受到了严厉惩处,证券市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净化,资源配置生态也相对优化,投资氛围逐趋理性,这也就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营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沪深股市这些年来一直在努力构建蓝筹股的市场结构,投资者追逐蓝筹股的投资获得感正在逐步增强,相对而言,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的重要性大大下降。对投资者而言,首日上市新股,不仅上市公司基本面是陌生的,未来估值也是陌生的。投资者盲目参与形成的股价泡沫的成分要大一些。而伴随证券市场对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证券公司承担“看门人”的角色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连坐”效应,正在不断营造市场化的IPO机制,这又为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提供了可能性。因而,不妨说,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是建立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落实证监会倡导的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坚决落实市场化原则,减少对交易的行政干预的一步棋。

正如方星海所说,资本市场最重要一点就是定价合理。无论期货还是现货市场,做多、做空双方都要给予充分的手段,让市场能有充分的博弈,而不能由监管部门干预。再说,目前A股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同样没有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首日设置涨跌幅限制,也难言公平。

在新的市场格局下,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所带来的正反馈效应,必将会传导到证券市场投融资体系和上市公司估值体系上,并积极推动投资者牢固树立以分享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盈利模式为上的理念,由此引导证券市场朝着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的方向大步前行。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