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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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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违约债券交易制度试水
不良债券投资市场待激活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金嘉捷 ○编辑 陈羽

违约债券交易制度正在试水。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近期公布,截至3月末,首批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已完成交易,总计3笔到期违约债券均来自永泰能源,转让标的票面总额为2.82亿元。

在此之前,由于缺乏明确制度安排,违约债券很难在二级市场流通,已有交易多为“一事一议”模式。因此,债券一旦违约,就意味着几乎丧失了流动性,市场化处置的渠道受限。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正通过几单试点业务探索不同业务模式,预计很快会形成较完善的到期违约债券交易机制,有望推动不良债券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提升。

违约债券交易制度摸索中

北金所公告显示,已完成的首批到期违约债券转让标的共有3笔,分别是:“17永泰能源MTN001”于2月2日完成转让,券面总额3200万元;“17永泰能源CP004”于3月18日完成转让,券面总额2亿元;“17永泰能源MTN001”于3月18日完成转让,券面总额5000万元。相关债券转让信息均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和北金所挂网公示,最终由上海清算所完成结算。

记者了解到,对于首批到期违约债券,交易中心采取匿名拍卖制度,强化价格发现。北金所则采取动态报价机制,出价高者优先受让,最终成交价不低于转让底价。

据悉,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已在北金所实现常态化运营。依托国有金融资产转让及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北金所引入私募基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等更多参与主体,为到期违约债券的解决提供新思路。

随着刚性兑付打破,债券违约后的交易制度建设也需跟上步伐。据中债登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有244只债券发生违约,规模总计1973亿元。2018年共125只债券发生违约,规模总计1160亿元,超过2014至2017年之和。随着债券违约的常态化,其市场化处置需求也同步增加。

中国人民银行亦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完善违约债券处置机制,提高违约债券处置效率,为无意参与债券重组的投资者提供退出通道,减少风险累积。

投资者保护机制仍缺位

原持有人手中的“烫手山芋”,在专注掘金不良资产的投资者眼中,可能就是“香饽饽”。包括私募基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部分非银机构在内的投资者对此类资产颇有投资经验。

“一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会对到期违约债券比较感兴趣。”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章晓栋告诉上证报记者,对于部分地方国企、城投平台或者区域性地方政府债务的到期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望接盘,尤其是在西部、东北部地区。

他认为,不良债券投资可结合企业债务重组、纾困方案等来看,以多维度、多元化方式来处理单一企业的债权问题,借助资源互补优势,投资机构可在未来产业内部的结构性债务调整中寻找到机会。

不过,不良债券投资市场仍处于刚起步阶段。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投资人对这一市场仍处于观望阶段,参与意愿并不是非常强烈。在转让定价、交易撮合等方面,投资者认为相关制度设计仍待完善。以17永泰能源CP004为例,其券面总额为2亿元,转让底价为1.1亿元。

“底价定价感觉还是偏高了一些,因为兑付不确定性太高了。”有券商人士表示,“由于缺失回收率数据,类似的定价让人觉得并不是太准确。”

招商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李豫泽表示,不良债券交易市场提高了违约债券的流动性,制度建设是好的,但实施效果还需观望,制度设计和报价撮合是否能助推信用甄别还有待总结。

“高收益债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机制要相辅相成,但现在缺了一条腿,光大力发展前者,后者制度建设尚有缺失。即便是考虑资产查封后的回收情况,但投资者保护机制薄弱,接手后,一旦违约就会处于被动境地。”李豫泽表示,目前已有违约诉讼、破产保全等制度,不过操作起来较麻烦,主动权还在发行人手里。

章晓栋说,完善违约债券交易市场,关键在于恢复违约企业在市场上的信誉度。可以通过二次增信等方式,确保此类资产不会发生二次违约,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地方政府等应在其中发挥作用。此外,在破产管理方面,应推动法院来成立破产管理委员会,牵头各方债权人推进债务重整,保障债权人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