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版 新闻·公司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扩大服务业开放 发展跨国公司总部经济

2019-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孙元欣认为,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的40条政策中,既有国家新开放政策的落实,也有上海的思考和探索,如探索自贸试验区外资企业的艺术品拍卖、争取允许外商投资人体干细胞等。整体来看,政策的着力点在新产业和新模式上,这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政策是一致的,如跨境服务贸易的高水平开放,提升全球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等。

助力发展转口贸易

除了推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上海未来吸引外资的另一个重点领域是鼓励跨国公司总部入驻。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进一步鼓励总部集聚,调整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度;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贸易和物流便利化;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研发便利化;进一步加大对总部功能的配套保障。

《若干意见》提出,上海将从三方面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一是将地区总部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2亿美元,将总部型机构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1亿美元;二是取消母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管理企业数量要求;三是取消地区总部须为独资企业的限制。

“两份文件都涉及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对认定标准和申请条件进行了优化。”邹磊表示,这将持续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助力上海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业内看来,对转口贸易的支持也是《若干意见》的一大亮点。《若干意见》第12条提出,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开展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企业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相关外汇收支手续,由银行按照国际通行规则,为其提供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

“这将支持上海尤其是临港新片区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吴水平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在这方面,政策也给予了足够空间。

吴水平说,在外汇管理方面,《若干意见》提出涵盖本外币且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政策举措,以实现“跨国公司内部资金打通、境内与境外资金打通、经常与资本资金打通、人民币与外币资金打通”四个打通,优质高效地解决跨国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运营管理需求,在宏观审慎原则下探索实体经济部门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路径。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上海累计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96家、研发中心450家。

上述政策的推出也引起了众多跨国公司关注。科思创中国区总裁雷焕丽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我们会继续关注新的政策动向,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拓展我们的地区总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