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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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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
研究增加强制摘牌整理期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梦匀

⊙记者 卢梦匀

全国股转公司8月14日表示,将研究增加强制摘牌整理期、压实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责任等方式,进一步严控挂牌公司准入质量、强化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挂牌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挂牌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1410家公司终止挂牌,其中283家公司是被强制摘牌,占比20.0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五节详细规定了挂牌公司终止挂牌的情况:一是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二是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三是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四是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3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五是挂牌公司经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的;六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统计的数据,今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未披露年报导致强制摘牌的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对330家未披露年报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的工作正在平稳推进,截至7月下旬已对249家公司作出摘牌决定。

因此,在公司摘牌过程中,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全国股转公司14日对亨达股份重大违法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亨达股份存在虚假陈述、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股转公司已于2019年8月7日对该公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如公司未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的,全国股转公司自8月15日起终止其股票挂牌。根据公开资料,亨达股份挂牌后股东户数由28户一度增至328户。

针对此情况,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求被强制摘牌公司披露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做好投资者后续沟通安排;要求主办券商设置专门工作组,妥善协调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潜在纠纷。另一方面,为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效,全国股转公司已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相关专业机构解决纠纷。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指导下,一方面继续深化与上述机构的沟通协作,另一方面将积极拓宽合作范围,引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更多专业机构为投资者提供相应服务。在强制摘牌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还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证监会派出机构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夯实投资者保护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