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韦健(身份证号3210111978****0315):
因你涉嫌违反私募投资基金法律法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19-2-069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调查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领取《调查通知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21-50121539,传真:021-5012104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