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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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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促外商投资26条 支持外资企业依法依规上市

2019-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宋薇萍 ○编辑 林坚

《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正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筑巢引凤。

9月18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上海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炜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若干意见》反映了上海新时期利用外资的高层次高水平,体现在“三个全面”:一是全面扩大开放,亮点是全面放宽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金融业和总部经济的市场准入。二是全面吸引外商投资,强调政府服务,亮点是构建招商、安商、稳商、留商的协调网络和促进服务体系,建立线上线下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三是全面保护合法权益,亮点是落实国民待遇,公平待遇,同等政策,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资本收益、技术合作。

进一步加大证券等领域开放力度

《若干意见》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进一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共26条措施。

在对外开放方面,围绕市场准入、新片区制度创新、重点产业、金融业开放和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若干意见》共提出5条措施,包括: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打造全方位开放的前沿窗口。

《若干意见》还提出,落实国家关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部署,放宽或取消金融机构外资股权比例等准入条件,争取金融业开放措施项目率先落地。深入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上市

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围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对接进博会等,《若干意见》共提出13条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科创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这意味着上海将吸引外商外企进入多层次资本巿场,既为外商投资拓展融资渠道,也为股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外资上市公司。其中,一些高科技创业公司将非常受益,他们对资金需求大,可以通过境内上市获得股权融资,同时更好地拓展中国巿场。”陈炜说。

《若干意见》还提出,上海将发挥进博会招商引资促进效应,对接进博会高级别经贸团组和境外参展企业,每年举办“上海投资推介大会”,市、区联动打造一批投资促进品牌活动,推出“投资上海地图”和特色经贸考察路线。

为了进一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若干意见》围绕营商环境、公平待遇、知识产权保护等,共提出8条措施。其中一大举措是: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上海打出促外商投资组合拳

近期,上海在促外商投资方面,频频有各类举措推出。

为了促进营商环境改善,8月,上海推出关于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六大方面部署加快跨国公司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级,积极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为了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近日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办的2019对接进博会上海投资促进交流会上,上海推出了50条特色经贸考察路线和56条投资促进活动,并发布了《投资上海地图》,拟深度对接进博会资源,吸引进博会客商进一步了解上海、投资上海、落户上海。

9月1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了外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42个项目集中签约,投资总额约77亿美元。其中,超过1亿美元的大项目有15个,涉及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化工、集成电路、商贸、金融等多个领域。

数据显示,2019年1至8月,上海新设外资项目4661个,同比增长47.8%,合同外资324.6亿美元,同比增长9.6%,实到外资131.08亿美元,同比增长13.4%。目前,上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已经超过700家,是境内吸引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最多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