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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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银行“萝卜章”案
套取汇票贴现款42.8亿

2019-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艳芬 ○编辑 黄蕾

近年来,在票据领域,一系列银行公章冒用、假章诈骗的事件频发,不仅给金融机构造成了严重损失,也为金融业的合规风控敲响了警钟。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这样一则刑事判决案例。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支行(下称民泰瓜沥支行)原行长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通过伪造民泰瓜沥支行的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数次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将多张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贴现给后手的银行,最终套取汇票贴现款42.8亿元,直接造成银行资金损失20多亿元。

在上述这起假章诈骗案中,民泰瓜沥支行原行长倪某是关键人物,洪某则是倪某的贷款客户。2014年7月,倪某告诉洪某其有资金困难,洪某说自己也有资金缺口。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商议一起做商业承兑汇票转贴业务,并拉拢了有票据中介资源的鲁某。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洪某、鲁某伙同倪某预谋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方式套取资金。他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伪造一套银行公章,利用空壳公司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同业账户,联系票据中介与转贴现银行等。

2015年初,倪某因为放贷问题被派到分行上班。当年3月18日,又因发现民泰瓜沥支行违规问题突出、贷款大量逾期等问题,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决定给予倪某撤职处分,处分期限24个月。被摘掉行长“帽子”的倪某,开始铤而走险,仍以行长身份到处拼“演技”。洪某经常安排倪其去见一些票据中介或其他银行的人员,只需要倪某表明他是民泰瓜沥支行行长这一身份即可,具体业务由洪某、鲁某负责洽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和8月,洪某、鲁某伙同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利用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再使用伪造的民泰瓜沥支行的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将24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贴现给后手银行,以此骗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逾13.6亿元。另外,他们还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为需要融资的公司贴现了50张商业承兑汇票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一共骗取贴现款逾29.2亿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市场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功能上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对票据行业的监管也在持续升级。今年11月中旬,最高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纪要》),对票据纠纷等多个金融领域存在的争议或法律盲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纪要》涉及票据纠纷的共有7条,分别涉及贴现、转贴现、民间票据贴现效力、票据清单交易和恶意公示催告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纪要》将对民间票据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以贴现为业涉嫌犯罪”的明确,最受市场关注。

在监管升级和市场规范发展之下,票据市场信息和业务行为的透明度愈加提升,有效切断了风险链条,抑制了票据业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从而促进了金融市场体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