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集 “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2期”对冲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通讯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2期对冲基金基金合同》之约定,现由10%以上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安排如下:
1、召集人: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苏华律师受托召集。
2、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3、会议公告时间:2020年5月15日。
4、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
5、会议表决票收取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8:00止
6、审议事项:
①确认《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2期对冲基金基金合同》到期终止并分配退出;②调整基金管理人报酬标准;③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④组织基金清算小组;⑤会议召集、召开、清盘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因处理基金事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由基金财产列支;⑥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及报酬事项;⑦其他。
7、议事程序
① 表决方式: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将表决票邮寄送达指定地址。
② 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受托公证机关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进行计票,形成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③ 再次召集:若本次召集未达法定比例,则于三个月后再次召集。
8、联系
如有洽询或索取表决票,可联系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苏华律师,电话1891815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