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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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6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停上市起始日:2020年5月29日

●风险提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ST工新

3、股票证券代码:600701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20年5月29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暂停上市期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根据目前实际状况,进一步巩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开源节流,为公司提供相对稳定的业绩保障。

2、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改善内部控制缺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公司将通过积极应诉的方式推进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同时要求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就违规担保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求工大集团对资金占用问题明确还款安排;督促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后续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赵海欧

联系电话:0451一86269034

传真:0451-86269032

电子邮箱:gongdagaoxin@163.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

邮编:15009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