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505号上海索菲特海仑宾馆五楼海华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敏亮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侣海岩先生、赵令欢先生、张伏波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与锦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系关联交易,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徐辉、王宁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投资基金”)持有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4,042,59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弘毅投资基金基于自身财务安排,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3,527,775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5%。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弘毅投资基金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弘毅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70,99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2%,减持价格区间为26.78元至30.51元。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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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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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弘毅投资基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弘毅投资基金表示,作为战略投资者看好锦江的长远发展。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司收到弘毅投资基金《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之日,弘毅投资基金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基于自身财务安排,弘毅投资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政策等因素决定是否在减持计划剩余时间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