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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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殷凤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陈扬女士因公事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郑路明女士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王晋阳先生因公事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监事崔日宝先生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郁寅律师,姚鑫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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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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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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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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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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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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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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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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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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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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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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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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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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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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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议案13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
3、议案9,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殷凤山、殷平、殷凤亮、殷凤旺、冯竞亚需回避表决,合计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9,993,801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郁寅、姚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过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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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现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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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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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中的“最近十二个月”指2019.5.22-2020.5.22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其中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1,000.00万元,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及利息的电子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