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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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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1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5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朝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监事按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139,858.57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2,00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39%。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众华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名称变更为现名。

众华所注册在上海市嘉定区,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郑州、南京、合肥、广州、杭州、宁波、成都、昆明等地设有分所。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孙勇先生,现有合伙人41人。2019年末,众华所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2019年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为698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9家,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所属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众华所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如下:

(1)刑事处罚

无。

(2)行政处罚

2019年5月27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7号,所涉项目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2019年10月28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号,所涉项目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3)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4月6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号,所涉项目为重庆泰壹环保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

2017年8月14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9号,所涉项目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审计。

2018年3月30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3号,所涉项目为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报审计。

2018年8月17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号,所涉项目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2018年10月22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所涉项目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2019年3月26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号,所涉项目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审计。

(4)自律监管措施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2003年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至今,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为海欣股份(600851)、天域生态(603717)、上海洗霸(603200)、恒为科技(603496)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担任乐惠国际(603076)、鸣志电器(603728)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兼职情况:无。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宙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2011年入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至今,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为天域生态(603717)、上海洗霸(60320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林德伟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担任海得控制(002184)、上海新阳(300236)、普利特(002324)、天沃科技(002564)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兼职情况:无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1)刑事处罚

无。

(2)行政处罚

(3)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3月30日,林德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3号,所涉项目为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报审计。

(4)自律监管措施

无。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费用共计30万元(不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共计28.3万元(不含税)略有上涨。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19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工作组众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众华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众华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020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对众华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众华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众华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丁楠女士已于2018年获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并于2019年获得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丁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楠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1-61659566

传真:021-61659567

邮箱:dingn@linkstec.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简历

丁楠,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6年至2019年历任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主管岗位。于2018年获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并于2019年获得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5,971.4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8,504.5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018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理财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5月22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对日本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因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产品等业务。公司开展相应远期业务,均为依托公司的对日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业务为外币远期结售汇等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2020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购买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远期结汇产品,总结汇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合约期不超过一年,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公司承诺用于上述远期结汇业务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独立董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远期结汇产品,将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购买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总结汇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合约期不超过一年,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监控日元汇率行情、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并参考银行提供的外汇报告分析汇率走势,并根据公司日元资产头寸和预计出口业务规模评估汇率风险。

2、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远期结汇管理规定》等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目标与原则、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控与应对、风险监督与考核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如皋”)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凌志如皋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凌志如皋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公司拟为凌志如皋上述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凌志如皋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5日

注册地点: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如皋高新区2号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宝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家用电器的研究、开发、销售(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信息系统的咨询、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凌志如皋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凌志如皋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外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10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8、9、10、11、12、13、14、15、16、17、18、1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7、11、18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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