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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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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5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0年2月25日起生效,赎回起始日为2020年5月26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3个月的对应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但少于73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年5月2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1月15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