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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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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的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

● 项目总投资金额:192,0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建设风险、市场风险、融资风险

●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为顺应新能源汽车及轻量化市场发展,丰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公司拟投资建设“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北仑柴桥横二路南,经初步计算,总投资192,0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具体实施该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北仑柴桥横二路南。

3、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厂房10.9万平方米,拟购置压铸、挤压、机加工等自动化生产线设备,采用熔炼、压铸、挤压、机加工等工艺技术。建设规模为年产轻量化铝合金汽车零部件1,000万件。

6、项目建设规模:106740平方米(约160亩)。

7、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经初步计算,总投资192,000.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172,0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8、项目建设周期:拟开工时间为2020年7月,拟建成时间为2023年6月。

9、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10、投资进度及项目建设期:新项目建设期拟为36个月。

11、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目前铝合金已经广泛用于汽车车身、底盘、发动机和变速箱中。尤其是在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中,铝合金普及比例已经达到比较高的程度,但在车身以及底盘组件的市场渗透率较低。未来,作为铝合金应用中的铝挤压工艺在车身结构件以及底盘、电池托盘中都会有更加普遍的使用,本项目具有非常好的市场情景。

12、本项目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立项文件,完成立项备案手续,其他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环保、节能等需求,轻量化已成为全球汽车发展的重要趋势,更轻的车身重量将减轻发动机排放,有效满足节能减排标准,同时有利于提高汽车续航能力。当前轻量化市场,铝合金是最重要的材料。铝合金凭借密度小、耐蚀性好、易成形、节能等优良特征在汽车轻量化中被广泛应用。目前铝合金已经广泛用于汽车车身、底盘、发动机和变速箱中。尤其是在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中,铝合金普及比例已经达到比较高的程度,但在车身以及底盘组件的市场渗透率较低。未来,作为铝合金应用中的铝挤压工艺在车身结构件以及底盘、电池托盘中都会有更加普遍的使用,具有非常好的市场情景。

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领域,根据战略布局,未来将在铝制零部件领域形成“高压、铸锻、挤压”三大产品工艺协同发展,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产品发展战略,有利于丰富公司现有产品体系,实现产品互补,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扩大公司现有产能,从而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完成后,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

由于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建设期较长,对公司本期业绩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进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期间影响因素较多,存在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的风险。

2、市场风险

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本项目实施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市场风险,未来项目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融资风险。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9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较大,存在需靠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问题,资金筹措进度和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还存在未来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导致公司项目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新能源汽车及轻量化市场发展,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拟投资建设旭升高智能自动化生产工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一楼1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8日

至2020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周小芬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