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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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应大成持有公司股份28,8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应大成先生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21,375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2%,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001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应大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应大成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至本公告日,应大成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治理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根据2019年7月3日应大成与胡丹锋共同签署的承诺,自2019年7月4日起 12 个月内,应大成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减持时仍应与胡丹锋作为一个整体合并计算所持有的股份,并且发生减持股份时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28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29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本公司自2020年2月28日作出承诺之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本公司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