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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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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云河路厂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 5 月 27日,除息额为0.24元/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千红制药2号”交易价格由 4.80 元/股调整为 4.56元/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耀方、王轲、蒋文群、刘军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2020年5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关于本议案的审议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网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云河路厂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 5 月 27日,除息额为0.24元/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千红制药2号”交易价格由 4.80 元/股调整为 4.56元/股。

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同意该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蒋建平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2020年5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网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

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云河路厂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简述

1、2019 年 8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9 年 9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999,999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千红制药1号”对应的标的股票已过户完毕,过户价格为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原因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64,000,000股,按1,215,9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 5 月 27日,除息额为0.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交易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交易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交易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综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千红制药2号”交易价格由 4.80 元/股调整为 4.56元/股。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 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律师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的调整履行了必须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