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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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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亚中路 777 号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张学政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秋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张学政先生、独立董事王艳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斌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部分高管及公司见证律师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鑫、殷会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但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上述事项不影响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7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备案登记。

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5月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5月6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2020年5月2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184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除附件披露情况外,其余被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以上买卖股票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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