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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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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0-018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审议议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健 孙晨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0-019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号)。《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前就所列相关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予以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讨论分析,认真准备答复工作。目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公司正在加快落实、推进相关工作,将于2020年5月27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予以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