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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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4,22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1,064,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29日。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摊薄后股东权益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1,064,0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宏伟北路18号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丁建良

咨询电话:0573-84518146 咨询传真:0573-8451814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 5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