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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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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3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5月1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郑跃文先生因重要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杰先生、徐俊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Tomás Dagá Gelabert先生、David Ian Bell先生、Tommy Trong Hoang先生、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杨翠华先生、彭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进行表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Tommy Trong Hoang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杰先生、David Ian Bell先生、徐俊先生,陈杰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彭玲女士、谭劲松先生、Tommy Trong Hoang先生,彭玲女士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翠华先生、彭玲女士、徐俊先生,杨翠华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谭劲松先生、杨翠华先生、彭玲女士,谭劲松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上述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陈杰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请徐俊先生、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继续聘请刘峥先生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邱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邱宏女士联系方式附后,其简历详见附件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5、《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朱雪莲女士担任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朱雪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5)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6)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7)

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制度》修正案见附件8)

1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修正案见附件9)

1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正案见附件10)

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11)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见附件12)

1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正案见附件13)

15、《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14)

16、《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修正案见附件15)

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见附件16)

1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正案见附件17)

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审计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内部审计制度》修正案见附件18)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19)

2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20)

22、《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修正案见附件21)

2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22)

2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23)

2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正案见附件24)

26、《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子公司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25)

27、《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26)

2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正案见附件27)

2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28)

30、《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29)

31、《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30)

32、《关于召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9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4日(星期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简历

陈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供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澳门新华社、中国凯利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85.SZ)董事长(兼任广发证券董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广东粤财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莱士董事长、总经理。

陈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俊先生:美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博士。2000年至2003年期间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1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郑州莱士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俊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俊先生持有本公司390,2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David Ian Bell先生:美国国籍,1954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学历,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成员,美国最高法院以及多个联邦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的执业律师。曾任阿尔法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美国律师事务所Knapp, Petersen & Clarke合伙人。现任基立福北美总法律顾问、首席创新官;基立福数家关联公司董事会成员。2020年5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除担任基立福(为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北美总法律顾问、首席创新官,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前身为Grifols, Inc.)副总裁以及基立福数家关联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基立福不超过3%的股份外,David Ian Bell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David Ian Bell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David Ian Bell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Tommy Trong Hoang先生:美国国籍,1967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Tommy Trong Hoang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Kieu Hoang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Binh Hoang为兄弟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Tommy Trong Hoang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Tommy Trong Hoang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Tommy Trong Hoang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谭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劲松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谭劲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翠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美国National Securities公司经理、美林证券公司(Merrill Lynch & Co.)副总裁 、北京中科国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自2008年3月创立三江资本,现任北京三江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三江金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梧桐三江(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9年2月起兼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88266.SH)独立董事。2020年5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翠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翠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谭劲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彭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湖南卫视、深圳电视台主持人、编导,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财经节目制片人,总主持。现任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彭玲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彭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彭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供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澳门新华社、中国凯利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85.SZ)董事长(兼任广发证券董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广东粤财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俊先生:美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博士。2000年至2003年期间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1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郑州莱士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俊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俊先生持有本公司390,2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积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博士。曾任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至2002年期间、200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积慧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积慧先生持有本公司648,0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积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陆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博士。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公司总裁医学事务助理;2005年5月至2009年4月,博士后,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费城儿童医院血液科从事基因治疗相关工作;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研发部总监;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晖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晖先生持有本公司500,0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陆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安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美国汉鼎亚太公司北京代表处助理副总裁;现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峥先生持有本公司720,0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正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学士,高级职业经理人。1992年加入公司,曾任血浆筛选部经理、血浆部经理、综合业务管理部经理、质量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质量管理负责人。2020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正敏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正敏女士持有本公司145,0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宋正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正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本科。2013年7月年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邱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邱宏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邱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邱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邱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拟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朱雪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曾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4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经理、数据分析小组组长、数据及信息管理部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朱雪莲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雪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朱雪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朱雪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涉及删减部分条款,相关编号顺序相应调整。

附件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