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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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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进展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6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欧菲”)和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意为南昌光电、广州欧菲、微电子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9);以及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020年6月24日,南昌光电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16057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住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余伟

注册资本:350,524.883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达租赁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自动上下料机、点胶机、自动镜片粘合机等资产

2、租赁物转让价格:500,000,000元

3、留购价款:10,000元

4、租赁抵押金:45,000,000元

5、租金期数:共12期

6、租赁期限:3年

三、备查文件

《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7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的通知,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3,188,406股(占公司总股本0.86%)质押给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另外,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9,960,000(占公司总股本2.97%)解除质押。上述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蔡荣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根据相关规定,蔡荣军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352.01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12.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4%,对应融资余额52,596.56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1,071.91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37.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对应融资余额209,169.19万元。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申请受理回执;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7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因降低自身负债需求,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24%;裕高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37%。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2%。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