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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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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是否未能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无。

●是否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某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无。

●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未获通过的议案:无。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郑晓彬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郑晓彬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郑晓彬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41号“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监事谈国樑、邵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

参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监事谈国樑、邵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О年六月三十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O二O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股份”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天通股份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包含天通股份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业务骨干等,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经公司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事项所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股份。

5、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5.82元/股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该价格不低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价格5.81元/股,为本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9.85元/股的59.09%,合计不超过13,768,519股。

6、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132,781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每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80,132,781份。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员工持股计划之股东表决权利由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及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目的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4、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

3、优秀员工及具备一定工龄的其他员工。

全部参加对象均遵循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二)员工持有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员工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的出资为准,员工 实际缴付出资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132,781元,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所回购的公司股份。

根据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及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68,5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96,565,730股的1.38%。

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3,768,5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8%。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六)款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管理模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可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可交易期间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一同解锁。

2、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代表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等。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六、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涉及变更事项均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循如下规定: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一)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

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

持有人死亡的(包括因公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持有人不再具备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

1、持有人主动辞职或擅自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合同;

2、被公司或者子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因重大过错等原因被降职、降级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其他经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现份额强制转让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份额的受让人。出现强制转让情形的,被强制转让的持有人应配合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转让事宜,转让价格为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和转让时份额净值的孰低值。

其他未尽事项,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八、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不展期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九、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6、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如有)须回避表决。

9、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4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上午10点整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31日

至2020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00一4:30。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三)会议联系人:吴建美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表87人,实到代表75人,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高学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职工代表的相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促进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从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