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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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公告编号:2020-02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312,966,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6%,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济钢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2,5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4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接到股东济钢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济钢集团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

济钢集团、莱钢集团、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等。本次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或平仓线,济钢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二)济钢集团、莱钢集团、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济钢集团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