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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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20-018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王绍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原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经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绍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王绍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持有公司股份。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候选独立董事王绍斌先生简历:

王绍斌,男,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国际MBA专业毕业。

1995.07一1999.07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科员

2001.07一2012.12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

2013.01一2013.0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3.10一2016.08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6.08一2016.10竞业禁止期

2016.10一2019.0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分公司,总经理

2019.02至今 上海绪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0-01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5日

至2020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

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一4: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