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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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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4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1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950万元的1.0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兰波先生和王宾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已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沙分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上述授信自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综合信用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可连续、循环的贷款、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

《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1)原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新增额度3,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调整后的额度为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新增与关联方恒远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张学武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4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新开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6: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新开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950万元的1.0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沙分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上述授信自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综合信用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可连续、循环的贷款、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

《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1)原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新增额度3,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调整后的额度为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新增与关联方恒远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4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长沙分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5,000 万元。

上述授信自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综合信用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可连续、循环的贷款、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明细详见下表:

上述拟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4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全部符合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129,500,000股的1.0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铺子”)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兰波先生、王宾女士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19年4月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5月9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19年6月2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6日。

8、2020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0年5月15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5月9日首次授予44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0年6月25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

2、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950万元的1.02%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4、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兰波、王宾为公司董事,杨林广、孙林、朱正旺、邱湘平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12名激励对象本年度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2019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12人,解除限售股数为132.00万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2名激励对象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盐津铺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4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另外,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1)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以下简称“彭记轩”)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3)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4)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因向越南一品公司采购芒果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已于2020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已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1)原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新增额度3,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调整后的额度为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新增与关联方恒远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本次调整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回避的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和新增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内金额均不含税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谢智强。

注册资本:叁亿泰铢;住所:泰国宋卡府合艾县半步乡刚查娜瓦尼路84/29号。

经营范围:销售新鲜食品、冻品以及干货,在国内外买卖、加工新鲜水果、果干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71,628,829.85元,净资产42,166,645.69元,2019年营业收入75,844,975.16元,净利润833,839.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7日起持有曼谷王5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二)项规定,公司与曼谷王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恒远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恒远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万泰铢;住所:泰国罗勇府格林县宫定村8组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冻干水果;生产榴莲冻肉;经营矿产买卖、分拣、以及再加工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远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83,822,907.48元,净资产24,566,943.71 元,2019年营业收入48,063,532.11元,净利润-8,474,609.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8日起持有恒远公司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五)项规定,公司与恒远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及协议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且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合理把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5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16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调整和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9:00一11:30,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朱正旺

3、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4、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5、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6、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7、邮政邮编:400015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4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2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