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0-46

债券代码:127012 债券简称:招路转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年6月6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一15:00。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4:30分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王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吴广红律师、王景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名,所持股份5,566,914,8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78,222,068股的90.10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所持股份5,422,676,6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7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6名,所持股份144,238,1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46%。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三)审议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四)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5,561,928,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04%;反对股份4,961,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91%;弃权股份2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8,167,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2.0936%;反对股份4,961,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7.7217%;弃权股份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47%。

(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5,566,527,3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78,2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5,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538%;反对股份37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75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六)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股份5,566,526,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78,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4,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485%;反对股份378,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80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七)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报酬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八)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报酬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九)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1,943,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07%;反对股份4,961,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91%;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8,182,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2.2076%;反对股份4,961,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7.7217%;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一)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二)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2,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348%;反对股份38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45%;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三)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3,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1,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264%;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02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四)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华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3,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1,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264%;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02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五)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3,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1,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264%;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02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六)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智翔铺道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5,566,523,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2,761,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264%;反对股份38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028%;弃权股份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7%。

(十七)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招商局公路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份1,319,06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53%;反对股份5,01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787%;弃权股份1,405,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6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6,72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1.1562%;反对股份5,019,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596%;弃权股份1,405,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6842%。

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投”)旗下的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招商路信的40%股权。招商创投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蛇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梁斌先生代表独立董事所做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广红、王景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