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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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锦能源”)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飞先生、朱庆华先生、梁钢明先生、郑彩霞女士、王丽珠女士、李玉敏先生、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丽珠女士、李玉敏先生、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议案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名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姚俊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姚锦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名朱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提名梁钢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提名郑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提名王丽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提名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提名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文件。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设立焦炭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煤炭事业部、氢能事业部。焦炭事业部全面负责公司下属各焦化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公司销售部、供应部、生产部,合并至焦炭事业部统一管理;化工事业部全面负责公司下属各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煤炭事业部负责公司下属各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氢能事业部负责公司氢能板块各公司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 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锦龙先生,1974年生,本科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之后就读于美国任斯里尔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和南开大学EMBA.历任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公司经理、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太原市政协常委。姚锦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姚俊卿先生,1966生,山西教育学院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太原师范、省教院学习,在清徐县马峪中学任教,在山西清徐煤炭气化总公司任职。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五星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姚俊卿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姚锦飞先生,1989年生,大学本科,本科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专业,之后就读于新加坡博伟工商管理学院。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科员、美锦能源销售部焦炭处业务科科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锦飞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朱庆华先生,1962年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通过人民大学MBA课程培训、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双创导师。曾获许昌市职工合理化建议一等奖、河南省管理成果一等奖和河南省优秀论著。全程参与许继电气股份制改制、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多次被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并被评为河南省机械行业企业先进管理者、优秀董秘、金牛董秘,最具创新力董秘,并获得董秘勋章。历任许继公司计划员、证券事务代表、策划处处长、证券处处长、福建天宇公司董事和高管、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委。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钢明先生,1969年生,大专学历,曾在山西煤运任职,之后经营个体焦化厂,曾任美锦能源供应部部长一职。曾当选为清徐县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钢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彩霞女士,1968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并获得中国企业联合会颁发的企业管理岗位--财务总监资格证书、英国剑桥大学颁发的职业经理高级财务管理证书。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铁17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部长,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王丽珠女士,1963年4月生,1984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世界经济专业,1984年7月到1987年8月工作于太原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1990年7月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多年来致力于企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数十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课题约二十余项。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山西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丽珠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玉敏先生,1958年9月生,中共党员。于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1991年7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10月至今在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担任专家、评委职位,负责评审内容;2005年7月在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担任专家职位,主要负责咨询业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辛茂荀先生,1958年生,1984年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先后任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03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任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的院长。历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西省总会计师协会的常务理事、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客座教授、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专家组咨询专家。2012年8月以来担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将直接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友先生、朱锦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名李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朱锦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九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2、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友先生,1972年生,大专学历,2007年获得美锦集团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称号。历任美锦能源集团唐山办事处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山东办事处主任、江苏办事处主任、宣化办事处主任,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部负责人,主管公司焦炭销售工作。李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锦彪先生,1982年生,毕业于Lion-nathan School of Business,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研究生。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朱锦彪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子公司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德水务”)、孙公司山西云锦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锦天然气”)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上德水务申请贷款800万元,云锦天然气申请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1年,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为满足上德水务和云锦天然气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上述借款合同顺利实施,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担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河支行分别签订了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和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未清偿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5日;

住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交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安康;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投资;环保技术工艺

的设计;环保工程;中水销售;环保设备的销售。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股75%,山西四维天工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占股25%。

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85,095,223.68元,负债合计99,548,873.44元,净资产85,546,350.24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23,336,996.91元,利润总额5,292,010.03元,净利润3,967,508.62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资产合计184,149,688.37元,负债合计97,924,699.03元,净资产86,224,989.34元;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76,523.92元,利润总额905,518.82元,净利润678,639.10元。

上德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西云锦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17日;

住所: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西;

法定代表人:郭金龙;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持股100%,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91,305,942.95元,负债合计193,554,581.50元,净资产97,751,361.45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6,744,998.08元,利润总额5,103,706.61元,净利润3,821,162.98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资产合计276,314,001.46元,负债合计178,089,788.45元,净资产98,224,213.01元;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009,346.80元,利润总额-112,000.00元,净利润-85,579.69元。

云锦天然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

上德水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申请贷款800万元,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由公司及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山西云锦天然气有限公司

云锦天然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申请贷款1000万元,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山西四维天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德水务的股权比例较低,对被担保方影响力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28,607.2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投票时间:2020年7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15一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00 关于签订《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并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姚俊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姚锦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朱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梁钢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郑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丽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李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朱锦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0年5月25日和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eijinenergy@126.com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00,有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4.00,有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7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15一15:00 。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