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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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中医药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0-039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中医药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西安市与陕西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中医药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为推动中国医学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与国际化发展,以“战略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协同发展”为原则达成上述协议。现将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陕西中医药大学1952年创建,是一所全国知名的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高等院校,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978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专业院校。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中医药大学以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办学经验和医学学科人才优势,与公司开展医学教育、科学研究、临床技术、医院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合作,提升公司医学人才队伍水平、学科(专科)水平、科研水平;公司依托医学专业人才、医疗科研平台、临床诊治技术和医疗服务等优势资源,为中医药大学发展医学教育、中医学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提供有力支撑。

双方以推动中国医学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和国际化发展、助力打造人类健康共同体为宗旨,以“战略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协同发展”为原则,立足陕西,面向国际国内,助力“一带一路”战略,互利共赢,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西安国际化中心城市建设和健康中国、健康陕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1.中医药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中医药大学将公司所属且符合国家普通医学高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医院作为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对相关对口学科专业建设予以支持。将公司所属医院重点或优势医学学科和专业纳入省级一流或重点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中,协助公司提升与完善中医药学科(专科)规划布局,助力公司在协议期内按照省级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标准,完成若干个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医院中医药专科医疗水平和学科综合实力。

(2)中医药大学与公司合作建立中医药类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中医药大学为公司培养中医药类拔尖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中医药大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公司中青年骨干研修学习,中医药大学将向公司推荐优秀毕业生。

(3)中医药大学聘任公司符合条件的医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中医药大学相关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并按相关规定晋升职称;其中高层次教师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双聘,并使其享受与中医药大学同等人员的学术待遇。

(4)中医药大学支持、协助公司开展中医药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公司举办国际学术报告会与交流会议,定期组织、委派知名中医药学专家到公司学术交流。支持并协助公司建设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选派优秀的医务人员到海外中心工作。待双方办学条件成熟后,负责公司国际医学教育的招生计划落实与宣传。

(5)中医药大学同意公司以陕西中医药大学合作单位(附属医院)的名义,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队伍。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者或博士生导师,优先选聘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医药大学协助公司进一步加大专家团队建设力度,对符合公司需要高层次人才予以积极引进。

(6)中医药大学面向公司开放科研实验平台,鼓励和支持公司申报高水平科研课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申报高水平科研成果;鼓励和支持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申请国内外专业奖项。

(7)中医药大学支持公司开展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8)中医药大学支持并与公司共同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医院绩效考核、医疗技术评审评价等领域研究,为医药卫生改革提供研究依据。

2.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所属医院成为陕西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其隶属关系不变,管理体制机制不变,法人责任不变,财务及资产管理不变。在进行医疗、科研、教学和对外合作等活动方面,公司享有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同等权力。公司应严格遵守《陕西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管理办法》,积极接受中医药大学的检查和考核。公司应为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医学学科建设承担相应责任,完成相应工作。

(2)公司承担中医药大学人才培养任务,定期接收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类学生的实习和见习。公司受聘中医药大学的研究生导师,严格遵守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高质量完成人才培养任务。

(3)公司成为双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公司具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组织、师资、制度等条件,提供相应建设经费和场所,可以联合培养中医药大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待条件成熟后,共同培养海外学生和国外留学生,帮助和支持中医药大学发展和提升中医药学国际教育的规模和质量。

(4)公司有权以陕西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名义,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队伍,并将经中医药大学遴选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者纳入中医药大学事业编制,符合研究生导师条件者优先聘为研究生导师。

(5)公司为中医药大学开放其教学实训平台和科研实验平台,双方共同开展的科学研究应与中医药大学共同署名。

(6)公司根据中医药大学需要,对中医药大学在医学学科建设方面的相关项目论证和组织实施给予专业支持。

(7)公司积极支持中医药大学开展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家团队、开放床位、平台建设、质子中心等资源共享。

(8)公司所属医院优先招聘中医药大学毕业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签署上述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平台,抓住医疗服务行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医疗服务业务发展,扩大医疗服务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

国际医学作为西北地区首家上市公司,以“佑护无法衡量的价值”为宗旨,秉承“让患者有尊严的生活,让医者有尊严的工作”的价值观,整合资源发力医疗主业,已形成“一个国际医学集团,三大医疗服务院区”的架构,构建了从生殖医学到健康管理,从精准诊疗到康复医养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通过此次战略性合作,公司与陕西中医药大学将按照战略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协同发展的原则,加快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科研创新的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共同打造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学科建设平台。

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推动双方在医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培养一流医疗人才,提供一流医疗服务,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

此次合作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及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陕西中医药大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