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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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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0-03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7月20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会议由董事长杨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编号:临2020-037)。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0-038)。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0-03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金额: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合同金额详见公告三、合同主要条款。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由双方盖章并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签订将保证公司稳定持续经营与良好发展。

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原名称社会事业中心,2018年9月更名为资产管理中心)是大唐芙蓉园的主管单位,依法对大唐芙蓉园享有管理权,并有权对大唐芙蓉园进行委托管理。

2010年10月27日,社会事业中心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旅游集团)签订了《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委托曲江旅游集团管理大唐芙蓉园,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届满,曲江旅游集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展权;委托管理酬金来源于大唐芙蓉园的门票收入;门票收入直接由曲江旅游集团获取,再根据协议约定的管理报酬确认方式,将超额部分扣除相应流转税后支付给社会事业中心。

2012年,曲江旅游集团借壳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息,本公司原证券简称,于2012年9月28日更名为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为:曲江文旅)上市,成为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借壳上市相关协议约定,2012年5月30日,社会事业中心、曲江旅游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变更合同主体协议(大唐芙蓉园等景区)》,约定《协议一》项下曲江旅游集团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现根据西安市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公司运营管理的大唐芙蓉园等景区将于2020年8月1日实施免费预约入园。近日,公司接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大唐芙蓉园免费开放的通知》,鉴于大唐芙蓉园免费预约入园政策对正在执行的《协议一》部分条款产生影响,公司与资产管理中心协商,拟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

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交易类别:提供劳务

2、内容:大唐芙蓉园管理酬金的计取、支付等

3、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资产管理中心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江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曲江新区社会事业提供服务。曲江新区内公用公益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及有关社会工作的委托管理,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区内市容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的年度计划、预算、调查研究、信息统计和宣传。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曲江管委会为西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曲江新区范围内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管理酬金的计取

管理酬金采用成本加成模式,根据该年度预计发生的成本加8%的服务报酬计取,管理酬金分为基本管理酬金和浮动管理酬金两种。

1、2020年度,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大唐芙蓉园1月24日-2月28日闭园36天,2月29日-5月29日免费开放91天,共计127天未取得门票收入,门票销售原预计在下半年得以恢复。为保持公司经营平稳运营及管理酬金计取模式的一惯性,2020年度的管理酬金调整为全年预计发生的成本加8%的服务报酬计取,共计13,400万元,每月管理酬金为1,116.67万元。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双方根据游客承载量、公司服务能力、旅游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以入园人数在300万人次及以下的情形计取基本管理酬金,入园人数300万人次以上的情形计取浮动管理酬金。

3、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管理酬金具体计取方式如下:

若实际入园人数在300万~400万、400~500万、500~600万区间的,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浮动管理酬金:该区间对应的浮动管理酬金标准上限×(实际入园人数÷该区间入园人数上限)。

临时调整机制:若因市场因素、资产管理中心对服务标准的提高等因素,导致公司人工成本和材料消耗等运营成本超过预测成本5%以上(含本数)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营成本加8%据实计算基本管理酬金并增加浮动管理酬金。

4、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以每三个年度为周期,每个周期在不低于上一个周期管理酬金计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运营服务涉及的各项要素价格上涨情况,确定下一周期管理酬金的调增比例。双方商议一致,以确认函形式确认。2023-2025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的上一个周期为2020-2022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二)管理酬金的支付

1、2020年管理酬金的支付

(1)2020年7月31日前的管理酬金7,816.69万元,扣除大唐芙蓉园1-7月已获取的门票收入1,140万元后的6,676.69万元,由资产管理中心于2020年8月31日前进行支付。

(2)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基本管理酬金,由资产管理中心于2020年9月30日前进行结算支付。

(3)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基本管理酬金,由资产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

2、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的管理酬金支付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的基本管理酬金,由资产管理中心于每季度开始的10日内预付本季度的基本管理酬金;浮动管理酬金,由双方于次年1月10日前完成结算,并于结算完成后20日内支付。

3、资产管理中心每次向公司支付管理酬金时,同时根据增值税发票类型加付相应增值税金。公司应于资产管理中心付款前,根据资产管理中心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协议一》第四条关于“委托管理费用”承担相关约定继续保持,继续执行,即景区日常维护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支出由公司承担、景区设施景观大修改造费用由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四)《协议一》第六条第6.1款变更为:为激励公司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扩大大唐芙蓉园景区的影响力,资产管理中心同意并支持公司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景区中的房屋、场地、设施、增设经营性设施等方式开展经营性活动。协议一第六条第6.2款保持不变,即经营性收入全部归属于公司。

(五)《协议一》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除与“收益分成”有关内容外),均维持不变,与“收益分成”有关的内容不再执行。

(六)《补充协议》与《协议一》不一致的,《协议一》相关内容不再执行,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其他未尽事宜,仍以《协议一》约定为准;在《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若预约入园方式再次发生变化,导致《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另行协商签署新的补充协议。

(七)《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由双方盖章并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大唐芙蓉园景区将于2020年8月1日实施免费预约入园,对公司正在履行的《协议一》部分条款产生影响。经协商,公司拟与资产管理中心签订《补充协议》以保证公司稳定持续经营与良好发展。

《补充协议》的顺利履行将保障大唐芙蓉园5A级景区免费开放后的运营管理水平及标准,持续扩大大唐芙蓉园的影响力。

《补充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补充协议》对大唐芙蓉园管理酬金的计取、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若预约入园方式再次发生变化,导致《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另行协商签署新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公告编号:2020-03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大唐芙蓉园御宴宫(芙蓉西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0日

至2020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8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8月19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8层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129355

传 真:(029)89129350

联 系 人:李崧、高冉、许焱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