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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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潘峰先生、龚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冯燕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静、潘远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