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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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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版)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综合考虑中拓租赁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2019年,中拓租赁实现净资产收益率11.82%,公司实现净资产收益率21.72%),所处行业地位及行业发展前景,为保障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中冠国际决定放弃对中拓租赁同比例增资。本次公司及中冠国际放弃同比例增资权,由浙商金控对中拓租赁单方增资,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做大做强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长远看可促进中拓租赁进一步做大做强,增强其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浙商中拓独立性。

本次浙商金控单方参与中拓租赁增资扩股属于正常市场投资行为,交易价格以经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浙商金控、香港浙经均未发生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7,046.66万元(含关联存贷),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做公开信息披露。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增资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7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周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放弃对参股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8月2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议案1、2均为关联交易议案,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7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9-76、2019-77、2019-79、2020-02、2020-04、2020-16、2020-22、2020-33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最新财务数据,公司拟对原交易方案做出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并引入战略投资者。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2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开市起复牌。

2020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0-63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提示了本次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还需按照相关执业准则履行内核等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及备案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详细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