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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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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00 公司简称:威胜信息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定位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聚焦于电力物联网和城市物联网,以信息技术和物联网通信技术为核心,抓住物联网发展的历史机遇,始终以技术、产品、市场创新为己任,不断推陈出新。公司使命拓展为“以卓越的信息科技透析力,以强劲的能源物联驾驭力,让每座城市、每个社区、每家企业、每户家庭都因享用威胜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而持久受益,成为最值得信赖的智慧城市和能源物联网专家”。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7,16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3.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3%。

报告期内,公司感知层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6,12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4.1%;网络层产品营业收入47,71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1.4%;应用层营业收入2,97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5%;其中,网络层产品中通信模块实现营收20,64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0.9%,通信网关实现营收27,06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0.5%。

上半年公司的优势产品通信模块产品创收2.06亿元,去年为1.04亿元,同比实现97.77%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5,219.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7%,较上年同期增加了0.51百分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4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8.1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获得专利授权615项(其中发明专利75项),软著64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1项;公司2020年新增国家标准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参与制定国家及团体标准21项,其中国家标准15项,团体标准6项;公司参与了IEEE P2815《智能配变终端技术规范指南》国际标准制定。并获得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殊荣。

在资质实力打造上,公司取得CMMI-ML5级证书,CMMI是国际上最流行、最实用的评价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权威标准,取得CMMI-ML5级证书,标志公司完成软件成熟度最优化等级一一5级模型的认证;取得IEEE会员证书,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是全球最大的专业学术组织,公司取得IEEE会员证书,参与国际电力、电子机构标准的制定;取得Wi-SUN联盟认证与G3-PLC联盟认证,具备海外市场投标资质,奠定进军国际市场基础。

公司上半年还分别入选“2020年湖南省大数据和区块链产业发展重点项目”、“2020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2020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公司的智慧工业园区综合化管理平台入围2020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2020年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科创板开板一周年之际,在 “2020科创领军者峰会”上荣膺“金骏马·成长先锋奖”,同时获得“2020科创之星·最佳科创板上市公司”荣誉称号。

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夯实产业基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电力物联网领域,公司继续保持该领域的传统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招投标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2020年上半年新签合同10.90亿元,截止6月30日在手合同14.06亿元。通信模块及芯片业务实现爆发增长。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构建了智慧园区、智慧安防、智慧水务等重点行业的垂直应用能力,进一步助推公司业务增长。

借助国家老旧小区改造对智能水表改造的大力支持,继去年入围太原、兰州、乌鲁木齐、泸州等自来水公司后,今年上半年又成功入围杭州、济南、昌吉、恩施、常德地级市自来水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客户规模。2020年上半年,威铭能源获得五星级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华为技术认证证书,全国智能水表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等荣誉。

“新基建”政策带来行业利好,物联网市场前景广阔。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是我国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重大战略部署。

2020年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加快发展。3月,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0年3月19 日发布业内首份《“新基建”发展白皮书》,到 2025年“新基建”直接投资将达10万亿元左右,带动投资累积或超17万亿元。4月,国家发改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新基建”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3个方面,主要指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5月,在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首次进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6月15日在京举行“数字新基建”重点建设任务发布会暨云签约仪式,面向社会各界发布“数字新基建”十大重点建设任务,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为重点,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2020年总体投资约247亿元,预计拉动社会投资约1000亿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0〕25号)》,到2020年底,NB-IoT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2亿;推动NB-IoT模组价格与2G模组趋同,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和Cat1迁移;打造一批NB-IoT应用标杆工程和NB-IoT百万级连接规模应用场景。

据工信部数据,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已从2009年的1,700亿元跃升至2016年超过9,300亿元,并预计2020年达到18,300亿元,期间CAGR达到18%;麦肯锡预测2017-2025年全球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速预期达27.02%,2025年物联网对全球经济贡献将达到11.1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总量的11%;IDC预测2016年全球的物联网终端连接数约有163亿个,预计于2020年达到281亿个,期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6.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测,新基建中的5G网络建设,6年期间需要1.2万亿到1.5万亿元,直接拉动的产出是10.6万亿元,间接拉动的产出是24.8万亿元。2020年新基建的规模大概是2万亿~3万亿元。

作为先进智能科技和赋能智慧经济的基础设施,“新基建”一头连着巨大投资需求,一头牵着不断升级的消费市场,对稳增长和促转型起着重要作用。在政策要求和引导下,中央及地方财政、民间投资都将聚焦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新基建”未来将成为促进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物联网作为“新基建”朝阳行业,行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海外市场方面,“一带一路”开拓出口市场,智能电网海外市场前景广阔。根据《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加强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在电力、电网和新能源等领域国际标准化合作,市场研究机构Research and Markets预测,到2027年,中欧和东欧12国智能电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86亿美元。根据HIS Markit的报告,在未来5年:智慧电力AMI全面推进,年平均出货量12,300万只;智慧水务高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14.39%,到2024年达到6,805万台/年的规模;智慧燃气稳定开展,年平均出货量2,440万只。

在“一带一路”战略驱动下,公司将把握沿线互联互通的合作竞争中的机遇,以领先的技术为“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客户提供更高科技的产品和服务。

智慧城市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集成城市的组成系统和服务,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种种管理问题开始涌现,同时,伴随着新兴技术成熟,用先进技术解决城市问题,正成为大势所趋,“智慧城市”这一概念应运而生。

近年来,全球智慧城市支出显著提高:根据IDC发布的《全球智慧城市支出指南》,2020年全球智慧城市相关支出将达到约1240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18.9%。其中,中国市场支出规模将达到266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到2020年,政府产业园智慧园区投资为754.3亿元人民币,住宅地产智慧园区建设投资为279.6亿元人民币,商业地产智慧园区投资为327.6亿元人民币,产业地产智慧园区投资为222.6亿元人民币;赛迪研究显示:2018-2020年智慧水务投资规模将以8%左右的速度增长,2020年投资规模将达到256.9亿元。

随着投入增加,新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遍地开花:以5G为例,相关应用包括AR/VR、车联网等。而AR/VR 可以用于安防、工业生产等场景;车联网则能够有效解决高清视频传输、人工智能云端应用等问题。新技术不断涌入智慧城市,也带来了严峻的数据问题。一方面,各垂直行业将有更多的海量数量接入网络,有效信息获取难度加大。据IDC预测,仅仅是未来3年全球创造的数据量,就将超过过去30年数据量的总和;另一方面,数据碎片化程度高,数据孤岛效应更加严重、数据共享将更加困难。

要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就在于数据的“连接”,“新基建”无疑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截至目前,中国超过500个城市均已明确提出或正在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城市中的“新基建”,核心是将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相关技术的基础设施与交通、金融、环保等具体应用领域进行连接,推动各产业的数字化发展。这有利于构建城市级数据中心,发挥人工智能效能,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智慧城市万物互联。

智慧水务市场方面,中信建投预计智能水传感器国内渗透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预计2020年渗透率可达到43%。根据赛迪研究报告表明,2017年中国智慧水务投资规模达到201.7亿元,预测未来三年将以8%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投资规模将达到256.9亿元。

近年来为促进水务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阶梯计价”、“一户一表”、“节水行动”等一系列意见和政策,对水表计量的精确性、及时性、自动计价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NB-IoT、LoRa等无线信号传输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自来水公司等下游企业对智能水表的需求快速增长。持续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加快老旧住宅“一户一表”改造为重点,结合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分期分批实施。其中,小区管网改造和智能水表安装升级作为旧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投入力度有望持续超预期,智能水表安装更换需求将持续增加。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中全面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充分发挥智能水表在降低漏损、优化调度、预警和管理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包括水厂运行、供水调度、 SCADA系统、管网GIS、管网巡检系统、表务系统、营业收费系统、报装系统、水压水质、分区计量、管网水力模型等各个运行系统的整合,打造一体化管理平台。

智慧消防市场方面,近几年,在“九小场所”、养老院、出租屋等场所,通过智慧烟感等智能终端铺设和平台集成,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起到很好的作用。智慧消防建设在一些小场所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文物古建、石油化工、森林等重要行业和领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面对一些大型的火灾事故,智慧消防并没有发挥理想的效用。

按照《消防信息化“十三五”总体规划》要求,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5G技术对于智慧消防而言,是能够让智慧消防行业更上一层楼的台阶,有了5G技术,VR、视频监控技术在智慧消防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和明显,到那时,将会有更多的新技术在智慧消防发展中得到应有,5G的大带宽、高可靠、低时延、大连接将直接推动智慧消防行业的发展,新型网络架构使5G网络具备承载多元化智慧消防应用场景的能力。智慧消防技术力量正来源于“新基建”所提出的信息基础以及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消防要充分借力智慧城市的快速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加快消防智能化防控体系的建设,加强灭火救援部队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破解城市消防警力不足,在社会消防弱的背景下,发展智慧消防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智慧消防技术力量正来源于“新基建”所提出的信息基础以及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新基建”的出现必然给智慧消防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催生智慧消防发展新风口。

物联网产业融合多项高新技术,在工业、农业、能源、物流等行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中作用明显,推动家居、健康、养老、娱乐等民生应用创新,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其中,智慧城市将实现从传统智慧城市建设偏重于某个领域的智能,如能源、安防、交通等向全要素联动与时刻感知的转变。

威胜信息以“物联世界、芯连未来”为己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科技的重大需求,致力于智能电网和智慧城市、智能生活物联网,紧紧抓住新基建、“一带一路”发展等重大机遇,形成以国内市场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未来,公司将深入物联网技术架构的应用层、平台层、边缘层,建立具有先发优势的产品标准,带动物联网的感知层传感设备、网络层通信网关及模块以及面向行业应用层面服务的整体发展,同时在智慧城市领域加强与物联网头部公司合作。公司将紧紧围绕物联网的时代机遇,抓住新基建步伐,紧跟一带一路发展机遇,释放边云协同解决方案的计算力,做到近现场、近设备、近客户的服务力提升和全时响应,真正发挥物联网的“服务随心而至、万物触手可及”。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873,431.0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12,919.4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7,473,377.58元,其中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90,000,000.00元。

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月1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金额为17,996,801.02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8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90,000,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月1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金额为1,799.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88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刊登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9,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共计1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威铭能源进行增资,其中募集资金6,294.01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自有资金8,705.99万元用于威铭能源主营业务开展。威铭能源作为募投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并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增强公司物联网感知层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威铭能源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增加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增资6,53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相应增加珠海中慧所在地“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增强公司物联网网络层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937 公司简称:丽岛新材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伴随国内疫情逐步趋稳,国内市场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境外疫情蔓延对全 球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国际市场形势严峻。公司多举措并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1,297,049.73元,同比减少 13.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644,297.63元,同比减少 28.15%。

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巩固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开拓新兴市场,公司积极响应绿色建材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发新产品,积极克服人员短缺、设备物流受阻等困难,合理调配资源,保证生产稳定执行。稳妥推进新产品开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落实“功能型铝基复合材料”战略,努力开拓新市场,阳极氧化铝材和全焊接蜂窝复合材已成功签署多个订单。

深化改革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2020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多项生产改革措施。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方面, 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考核激励机制并发布指导性文件。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推进严格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考核细致化、薪酬多样化、退出严格化”营销机制;探索建立标准化科学化的岗位评价体系。公司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提高对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继续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为依托,强化科研系统化管理,进一步统筹各业务,完善其产品创新、技术研发的体制机制,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激励制度,进一步梳理公司关键核心技术。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共计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495.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83.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223.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423.35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1,800.0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218,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0月27日,丽岛新材和国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北支行上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3日,丽岛新材分别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新闸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20年6月23日,公司购买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9月29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0-005)。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具体投向和投资总额,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