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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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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7版)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8,117,327.62万元、3,981,276.43万元、7,551,628.41万元和775,221.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623,898.37万元、7,878,432.24万元、8,046,652.25万元和3,974,893.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3,429.24万元、-3,897,155.82万元、-495,023.84万元和-3,199,672.40万元。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较2017年度减少6,390,585.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航财务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增加额大幅减少。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增加3,402,1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中航租赁业务规模增加带来租金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4,740.60万元、-1,734,322.51万元、-998,029.16万元和-1,501,436.73 万元。从投资活动方面看,公司2018年度实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减少1,039,581,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航财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幅增加所致。公司2019年度实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增加736,29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投资获得的现金大幅增加以及投资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从筹资活动方面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资金流入主要来自于因各类主营业务投资而取得的借款。筹资活动资金流出主要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由于公司较强的外部融资实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27,334.83万元、5,162,166.49万元、1,460,430.37万元和495,113.53 万元。公司2018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增加2,934,831.66万元,主要是中航租赁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公司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减少3,701,736.12万元,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大量现金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优良,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0、0.94、1.03和1.10,速动比率分别为0.90、0.94、1.03和1.10;最近三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7.40、8.24和6.16。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保持较好水平,财务结构健康合理,资产整体变现能力较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8.04%、86.19%、85.90%和85.60%,公司作为航空工业集团重要的产业投资平台及金融控股平台,其特性决定了公司难以完全依靠自有资金生存发展,必须大量依靠外部资金运营才能获得高收益,因此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通常要高于一般工商企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产业投资平台及金融控股平台内处于正常水平。公司在利用外部资金的同时注重依靠自身积累和所有者投入以实现均衡发展。

4、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095,086.17万元、1,386,702.77万元、1,803,219.28万元和864,922.5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9,710.92万元、393,906.19万元、472,355.47万元和248,012.31万元,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33%、12.90%和10.79%。

5、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为贯彻航空工业建设新时代航空强国的整体战略部署及航空工业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等要求,中航资本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核心使命和战略定位。中航资本的使命是以金融资本助力航空工业,融汇全球资源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航资本作为航空工业的金融平台和产业投资平台,肩负着“发挥产融结合、以融促产优势、探索航空产业发展模式”的重要责任,是航空工业与资本市场的桥梁,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纽带,也是航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中航资本全力打造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的贴身金融服务和产业投资能力,支持航空全产业链发展,赋能实体经济。中航资本的核心功能定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中航资本是承接航空工业战略的战略平台。中航资本将进一步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践行“供给侧改革”、“军民融合”、“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中航资本是致力于服务于航空工业的专业金融机构。随着中航资本成员单位金融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中航资本未来有能力为内外部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基于航空工业的“一心、两融、三力、五化”的整体发展战略及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要求,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更高质量地服务于航空工业,中航资本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升级为“金融+”战略。即以金融为基础,通过“金融+产业”促进实体产业尤其是航空工业协同发展,通过“金融+人才”切实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市场化竞争人才体系,通过“金融+创新”运用内涵式科技推动和外延式价值挖掘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通过“金融+能力”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并坚守风险管理的生命线。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如用于子公司的将通过股权或者债权形式予以投入。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航资本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为天资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296,700万元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3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9月7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

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

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41层。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群、刘窎。电话:010-65675115 传真:010-65675161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18版)

法定代表人:胡丹锋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78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咨询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铁租赁的资产总额为3,441,206,202.84元,净资产为2,836,865,121.14元,营业收入112,277,802.46元,净利润35,031,995.76元。

2、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903-2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津租赁的资产总额为1,986,033,772.43元,净资产为1,868,671,135.43元,营业收入113,969,191.5元,净利润31,856,530.91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铁租赁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担任华铁租赁董事,天津租赁系华铁租赁全资子公司,华铁租赁及天津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接受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申请授权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核定的公司拟接受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公司拟接受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具体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5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

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

投资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高空作业平台租赁业务实际运营情况,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维持着较高的出租率,市场需求强劲。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布局高空作业平台业务,公司拟增加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的购置数量,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的购置规模和投资总额进行变更,拟将高空作业平台购置数量由3,000台变更为5,250台,投资总额由82,254.34万元变更为80,987.60万元,本次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6号)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一”)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275,361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14,410.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585,582.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7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集资金变更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投资总额80,987.60万元,拟购置5,250台高空作业平台,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划,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利于迅速拓展高空作业平台业务,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相关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投资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投资规划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投资规划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划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投资规划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划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划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划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划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划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划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具备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首创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划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

至2020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丹锋、杭州华铁恒升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周旭明 陈萍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5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6号)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一”)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275,361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14,410.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585,582.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7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

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创证券”或“丙方”)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朝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或“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创证券及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朝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1、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8月13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为截至2020年8月13日之账户余额,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扣除。

2、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8月14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2020年8月14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8,585,582.01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增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若有),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建树、杨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 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乙方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若有),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一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一、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建树、杨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的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二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一、甲方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一、甲方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香梨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林果种植和果品销售业务为主,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020年上半年,果品消费市场需求下降,库尔勒香梨大量滞销。为响应当地政府扶贫助农的号召,公司在保证原有果品销售客户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加大果品销售力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果品1015.71吨,果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99.06%。

在林果业种植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对病虫害统防统治的要求,重点做好果园病虫防治工作;其次,加大基地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督促农户及时完成果树修剪、施肥、浇水等果园日常管理工作;第三,加强对生产基地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检修改建工作,为果园生产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在做好主业的同时,积极盘活资产,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属办公楼房地产,取得处置收益约1,432.11万元;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投资性商业房产的招商运营工作,取得投资性商业房产收入43.28万元。

在公司治理上,公司严格内部控制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抓好降本增效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2.6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9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7.99%;其他业务收入为5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6 %。营业利润1,543.1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1.10万元;利润总额1,549.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39万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一30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0年8月22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义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一31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8月22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彦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32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披露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8月28日。

● 因受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程序未能按原计划执行实施,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延期披露。公司将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披露财务审计报告。

● 公司未经审计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按原预计时间披露,披露日期:2020年8月28日。

一、公司对2020年半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原因

因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结果主要数据较2019年上半年度同期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为保证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对2020年上半年阶段性经营工作的确认,公司特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三、财务审计报告延期披露的原因

因受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程序未能按原计划执行实施。部分重要供应商和客户以及银行询证函回函因疫情原因导致邮件送达存在障碍,相关取证工作在时间上受到了极大影响,导致审计机构无法按预计时间收集询证函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现场审计工作已经完成,财务报表分析、部分项目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也已完成,部分客户、供应商、银行等函证回函尚需取得。

五、应对措施

公司2020年半年度审计工作尚有部分客户、供应商、银行的函证回函等重要原始单据尚需取得。公司将按照防疫政策,在不违反当地防疫规定的前提下督促询证对象尽快回函;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