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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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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日期:2020年9月16日

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5033,C类基金份额005034)(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16日刊登在规定报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将从2020年9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终止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银华资源”,基金代码:161819;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资源A级”,基金代码:150059;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资源B级”,基金代码:15006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0年8月14日15:00起至2020年9月14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1、银华资源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24,574,880.06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51.15%(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8月14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48,041,844.47份)。

2、资源A级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资源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14,023,860.0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50.56%(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8月14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27,737,202.00份)。

3、资源B级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资源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23,354,097.0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56.13%(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8月14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41,605,804.00份)。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指银华资源份额、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银华资源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4,574,880.06份,其中,24,562,664.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12,216.06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银华资源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

2、资源A级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023,860.00份,其中,14,000,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23,86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资源A级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资源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83%。

3、资源B级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354,097.00份,其中,21,000,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2,349,897.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42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资源B级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资源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9.92%。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达到各自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5万元,共计3.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已于2020年9月15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自本公告发布日(2020年9月16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本基金将相应安排赎回选择期,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

本基金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9日为赎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内,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银华资源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中场内合并业务照常办理,配对转换中场内分拆业务暂停办理。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或者赎回银华资源份额。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内选择赎回银华资源份额的,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中,资源A级份额和资源B级份额合并为银华资源份额后赎回的,银华资源份额的持续持有期计算以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在赎回选择期内,由于银华资源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在赎回选择期内豁免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等限制,并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业务指南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终止上市的申请,并在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终止上市日的3个交易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相关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公告。自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终止上市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6、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7、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09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0年09月1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09月18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0年09月21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09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简称:银华智能汽车量化股票发起式A

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华智能汽车量化股票发起式C

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33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3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9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9月15日。截至2020年9月15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即2020年9月15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1、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需求,本基金将安排赎回选择期。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3日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内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仍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的赎回费率支付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适用的赎回费率不高于1.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所示: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对持有C类基金份额期限少于30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具体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仍然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赎回情况。

本基金将自2020年9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转换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