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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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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并担任会议主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含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含通讯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高大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2、3、4、5、6、7、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第2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雅程、吴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8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0年9月15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兼财务总监魏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38,041,616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49,593,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20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44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8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205,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0%。

8、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曾华、魏东、周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24,087,563股(其中现场投票948,893,357股同意,网络投票75,194,20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5,19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8,034,216股(其中现场投票949,593,357股同意,网络投票88,440,8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5,198,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清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9,230,859股(其中现场投票79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88,440,8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5,198,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8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8.49万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70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28.696万股;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70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1,243.044万股。本次全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2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38,081,991股减少至1,816,079,691股,注册资本由1,838,081,991元减少至1,816,079,691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8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80,90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76%,占公司总股本的26.14%,对应融资余额为130,452.91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91,24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1.18%,占公司总股本的32.14%,对应融资余额为160,452.91万元。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8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北非某国公共安全客户终端采购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非某国公共安全客户签署了专业无线通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5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500万元),主要是为该国公共安全客户提供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设备,包括手持终端、车载台等。

公司本次签署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北非某国公共安全客户是国家政府机构,履约能力较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该国家政府机构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签约双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非某国公共安全客户。

2. 合同金额:5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500万元)。

3. 结算货币:美元。

4、合同有效期:3年内执行完毕。

5、交付:可分批交付,客户在收到货物后组织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并于保修期满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6、付款:付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和每批次交付数量计算。

7、每批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从初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把握该国专网通信数字化升级的契机实现销售。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在该国和非洲其他国家专网通信市场的业务拓展。今年以来,全球疫情蔓延,当前各国政府逐渐复产复工,对专网通信设备的需求较为迫切,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客户实现和提升专网通信设备的使用需求,抗击疫情,恢复经济。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技术、人员、产能等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合同金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0.45%,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营业总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公司承担的境外项目,虽然公司已积累较多的境外大型项目建设经验,但境外项目仍受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另外,汇率的波动也对该项目的实际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非某国公共安全客户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3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或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6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交易代码:15023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9月14日,酒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43元,相对于当日1.39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5.13%。截止2020年09月15日,酒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4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酒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酒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酒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酒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净值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酒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酒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酒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5,554,18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华新材”或者“发行人”)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47,600,000股。并于2017年9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4名股东,分别为福華環球有限公司、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部分限售股合计625,554,188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年9月2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47,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6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0,000,000股。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47,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计转增股票数为219,040,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66,64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5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3,3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台华转债”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截至2020年9月1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7,134,073股,公司总股本由766,640,000股增加至773,774,073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福華環球有限公司、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第一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第二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台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台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台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5,554,18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0-09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