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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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汇成基金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17日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描述

1、代理销售基金信息

自2020年9月17日起,汇成基金开始代理销售上述基金。

2、申购费率优惠信息

自2020年9月17日起,通过汇成基金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定投费率优惠及起点金额调整信息

自2020年9月17日起,上述基金通过汇成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定投起点金额调整为100元;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手续费,既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它业务的手续费。

2、申购及定投业务解释权归汇成基金所有;有关申购及定投业务的优惠活动及业务办理流程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汇成基金的有关公告。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17日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描述

1、代理销售基金信息

自2020年9月17日起,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开始代理销售上述基金。

自2020年9月17日起,中信期货开始代理销售上述基金。

2、申购费率优惠信息

自2020年9月17日起,通过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定投费率优惠及起点金额调整信息

自2020年9月17日起,上述基金通过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开通定投业务;起点金额调整为100元;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手续费,既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它业务的手续费。

2、申购及定投业务解释权归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所有,有关申购及定投业务的优惠活动及业务办理流程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