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7版)

2020-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2.01-2.11)、3、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4日、11月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4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49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承诺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16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出具的《承诺函》,现将承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特变电工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新疆众和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特变电工可配售的股份,并保证用于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特变电工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若新疆众和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特变电工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3、特变电工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新疆众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履行上述承诺。

4、如特变电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新疆众和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特变电工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50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16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汉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不得配股的情形,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24,705,4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不超过307,411,62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5、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保障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保障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