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0-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8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4日,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下发了《关于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召集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回复,并按照要求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做了补充披露,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二)历次股权转让以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了浙江海运集团2017年1月增资和2019年12月减资事项的原因及相关款项的具体用途。

2、“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情况及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之“2、船舶资产”之“(2)融资租赁租入的船舶”补充披露了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条款。

3、“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六、主要财务数据”补充披露了浙江海运集团历史经营情况,2015年至2017年间进行重组的主要举措,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4、“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之“一、评估总体情况”之“(三)评估方法与结果”中补充披露本次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

5、“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补充披露了浙江海运集团对船舶及船舶上实物资产的盘点制度及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关于实物资产的具体核查情况。

6、“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补充披露了船舶租赁运输服务的具体业务模式,主要成本构成,该业务毛利率较低且在2020年1-4月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对该业务的未来规划。

7、“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补充披露了船舶货运代理服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收入成本的构成,并说明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

8、“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浙商中拓股票的自查情况。

9、“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二、独立财务顾问适格性”中补充披露了独立财务顾问的适格性。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