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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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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国贸控股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5%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表:

注:国贸控股一致行动人包括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兴证证券资管-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为国贸控股)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经厦门市国资委核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厦门市国资委授权单位国贸控股正式批准本次重组方案;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事项。

上市公司在取得全部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交易相关方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二)关于最近五年未受处罚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五)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六)关于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七)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八)关于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承诺函

(九)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十)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十二)本次交易前国贸控股持股锁定的承诺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述主体签署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除上述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六)股份锁定安排

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上市交易。若证监会或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国贸控股取得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 国贸控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贸控股与公司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之内容, 接受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 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贸控股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国贸控股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十八个月的限制)。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前所持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七)过渡期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交割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交割专项审计,确定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损益归属期间。但在实际计算该等期间损益归属时,系指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前一个自然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益归属期间宝达润实现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宝达润遭受的亏损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或宝达润以现金方式补足。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上市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对于“小额快速”审核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证监会受理后直接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一)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

(二)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

“累计交易金额”是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累计发行的股份”是指用于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份。未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按照“分道制”分类结果属于审慎审核类别的,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58,337.49万元,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本次向国贸控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5,371,434股,占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3%,不不超过5%。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满足“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不存在按照“分道制”分类结果属于审慎审核类别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程序。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资格

本公司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资格。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和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1、厦门市国资委授权单位国贸控股正式批准本次重组方案;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该等审批、核准、审查,及取得该等审批、核准、审查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审批风险。

(三)交易方案后续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厦门市国资委授权单位国贸控股正式批准、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方案审核过程中,监管机关可能对目前重组方案相关内容提出反馈意见,不排除交易双方根据反馈意见对交易方案进行修改的可能性。

因此,本次交易存在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四)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未来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因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国际的大宗干散货运输,最主要的下游货种为粮食、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商品。远洋运输属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受国民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当国民经济处于增长时期,对远洋运输的需求将会增加;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阶段,则上述需求也会相应下滑。因此,国民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对公司的经营将直接产生影响。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周期性向下波动,将导致全球航运市场下调。

(二)运费波动风险

全球干散货航运运费价格受到全球经济周期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目前已从2016最低点逐渐复苏,目前市场处于修复期,但是不排除阶段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存在。

(三)其它运输方式竞争的风险

大宗商品的运输方式有水路运输(包括海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可能对水路运输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水路运输具有数量大、价格低的优势,目前仍是大宗物资运输的主要方式,但未来若其他运输方式运价显著降低,标的公司业务仍有可能受到冲击。

(四)船舶境外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购入船舶资产规模较大,需要管理团队提升经营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同时,本次船舶资产均为远洋货轮,大多数时间位于境外,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政治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性较大。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之一。如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扬且标的公司承担燃油成本并提供运输服务,标的公司船舶航次成本将会上升,这将对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负面影响。未来标的公司面临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航行安全风险

运输船舶面临着恶劣天气、台风、海啸、海盗等海上特殊风险,还可能遭遇战争、罢工,以及机械故障和人为事故,对标的公司的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运输船舶一旦遭遇此类海上风险,受损可能较大。

(七)民事纠纷引起的扣押船舶风险

海上运输船舶可能因合同纠纷,包括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引起民事索赔方申请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对标的公司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标的公司将加强与保赔协会和保险公司的协调与合作,使之及时提供担保,令船舶获得释放,避免船舶扣押或者减少船舶扣押时间。

(八)贸易争端和新冠疫情持续的风险

贸易争端加剧将导致商品进口关税增加,进口商品的需求下滑,进而影响航运市场的需求。新冠疫情持续也将对大宗商品贸易带来冲击。贸易争端和新冠疫情的持续将会对航运市场的需求带来较大冲击,进而导致运输价格或租金的大幅波动,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也将受到较大影响。标的公司面临贸易争端和新冠疫情持续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业务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但本次重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新冠疫情给海上运输行业带来较大冲击,也给优质船舶资产交易带来契机

新冠疫情影响下,国际海运市场运费价格波动较大,根据wind资讯数据,反映海运市场运价水平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从2019年12月2日的1,568点最低下降至2020年5月14日的393点。后续随着部分国家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及国际贸易的逐步恢复,BDI指数逐步回升,2020年9月1日回升至1,471点,但部分船主依然由于疫情冲击导致利润下滑或亏损,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在这种背景下,优质船舶交易机会增加,为收购优质船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上市公司致力于发展物流服务领域,并与主业供应链管理形成良好战略协同

公司从事供应链业务多年,物流服务是供应链管理业务的重要环节,依托供应链一体化战略体系,可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作为供应链业务的重要抓手,公司下属物流公司为国家 5A 级物流企业,拥有船舶、仓库、堆场、车队等基础设施以及强大的外协物流系统,可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的优质物流配送总包方案。通过运营模式的转型升级,将物流与贸易有机结合,提高综合服务效率,推动供应链管理的创新。

厦门国贸已在全球干散货航运业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搭建了较为成熟的业务团队。海洋运输作为公司国际供应链管理的重要产业链环节,择机购入优质船舶资产,提升自有航运物流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3、国际船舶交易市场交易机会稍纵即逝,上市公司直接收购所需审批程序较多

二手船舶的交易惯例均为现金支付,优质船舶潜在的买主较多,卖家对于现金支付的时效性有较高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船舶买卖均在境外进行交易。涉及境外投资管理等审批程序,上市公司难以把握稍纵即逝的优质船舶交易机会。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海洋运输能力,增强海运业务竞争力

本次交易将大幅改善厦门国贸现有运力。厦门国贸本次交易前的自有运力接近21万吨载重吨,自有运力规模较小。而且厦门国贸自有船舶的船龄相对较长,已经无法满足航运业务及供应链业务的发展需求。本次收购的3艘8.2万吨船舶属于目前巴拿马船型干散货船的主流船型,且船龄较新,航速及油耗等核心性能指标优异,符合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本次收购,厦门国贸的船舶数量及船舶载重吨均能提升一倍以上,自有船舶品质及科技水平均有所提升,并有助于提升厦门国贸的国际航运管理经验。

2、加强与国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战略协同,降低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运输风险,对冲部分运费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是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公司供应链业务涉及钢铁、铁矿、纸原料及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铜及制品等六项年营收超过百亿元的核心品种。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在资源获取、渠道拓展、价格管理、金融服务、物流配送、风险管控、品牌维护、产业投资等方面,可为产业伙伴提供包括采购、销售、物流、金融、定价、风险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后,公司海洋运输板块与供应链管理板块的战略协同中长期将进一步加强,自有船舶运输量在总货物运输量中的占比得到提升,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货延误、货物损失等各种风险将有所降低,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运营效率将有所提升。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厦门国贸对冲海运价格波动风险。近期海运价格波动导致贸易业务成本波动加剧。厦门国贸本身拥有巨大的海洋干散货运输需求,从厦门国贸各业务板块整体考虑,新购入的3艘船舶能有效对冲运费波动的风险,增强厦门国贸整体业务的抗风险性。

3、收购优质船舶资产,一定程度上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下属散货船的建造年代较近,拥有先进的技术指标。标的公司下属的船舶为大宗散运货轮,符合最新行业规范要求,可以满载进入的港口更多,能在巴拿马运河及全球大部分海域通行。同时,标的公司的船舶的油耗指标、航速指标也较为先进。

收购拥有上述优质船舶资产的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强。同时,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进行,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抗风险能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

4、控股股东助力上市公司产业发展,维护国有上市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国贸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为帮助上市公司抓住船舶并购的历史性机遇,帮助上市公司实现航运物流服务的快速发展,增强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先行在境外收购优质船舶资产后,再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国贸控股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承担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社会责任,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价格确定为7.74元/股,不低于上市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分别溢价19.26%、20.37%、24.64%,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溢价11.37%,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充分信心。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厦门国贸拟以发行股份为对价购买其控股股东国贸控股持有的宝达润100%股权。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58,337.49万元,发行股份价格为7.74元/股,本次向国贸控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5,371,434股。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国贸控股。

3、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厦门国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厦门国贸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注:交易均价及交易均价的90%不足1分/股的均向上取整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厦门国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国贸控股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考虑,交易双方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为不低于上市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同时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发行价格确定为7.74元/股,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分别溢价19.26%、20.37%、24.64%,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溢价11.37%。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此之外,本次交易不设置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4、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向国贸控股发行股份数量按以下方式确定:

向本次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如存在小数的,不足1股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按此计算,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向国贸控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5,371,434股。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股份锁定期安排

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上市交易。若证监会或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国贸控股取得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 国贸控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贸控股与公司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之内容, 接受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 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贸控股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国贸控股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十八个月的限制)。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前所持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7、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过渡期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交割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宝达润进行交割专项审计,确定宝达润在过渡期内的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损益归属期间。但在实际计算该等期间损益归属时,系指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前一个自然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益归属期间宝达润实现的收益由公司享有,宝达润遭受的亏损由国贸控股向公司或宝达润以现金方式补足。

9、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经厦门市国资委核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厦门市国资委授权单位国贸控股正式批准本次重组方案;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事项。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贸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贸控股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作价情况,并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占比计算的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标的公司2019年末尚未设立

根据上述测算,相关指标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贸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向国贸控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国贸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从事供应链业务多年,作为供应链业务的重要抓手,公司下属物流公司为国家 5A 级物流企业,拥有船舶、仓库、堆场、车队等基础设施以及强大的外协物流系统,可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的优质物流配送总包方案。

本次交易有助于补充物流平台的水路运力,提供更全面的物流服务,推动物流平台的战略升级和供应链服务的创新。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资本规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水平将得以提升。

盈利能力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运费及租金收入增加,物流板块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贸控股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5%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表:

注:国贸控股一致行动人包括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兴证证券资管-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为国贸控股)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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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