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永泰 公告编号:临2020-08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20,0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沙洲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4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9,999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华兴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9,999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4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三、关于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向丹阳市天工惠农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向丹阳市天工惠农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华海”)向丹阳市天工惠农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新增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借款,以丹阳华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1,5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丹阳华海在维持原有抵押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1,500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和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关于汝阳三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汝阳三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增加质押物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汝阳三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阳三吉利”)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存续金额为7,959.23万元、期限不超过90个月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在原有担保和质押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河南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汝阳三吉利100%股权提供质押。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7,253.71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汝阳三吉利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押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7,253.71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为150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